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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访问量:16072 | 发布时间: 2022/4/13 17:15:27
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含交警大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司法局(公证处):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文件的通知》(云价收费〔2015〕137号)和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楚发改价格〔2022〕102号)的相关要求,为按时完成我县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收费单位在2022年4月30日以前将《2021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收费情况报告(表二)》(见附件)及收费情况报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经济改革政策法规价格收费管理股。对不按要求报送的收费单位,将按有关规定,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建议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列入2022年度收费检查重点单位。

二、各单位在填报收费单位信息表时请填写完整,不能出现空缺,收费项目只填现在执收的项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文件填报,收费项目必须与国家收费目录和省级收费目录一致。在填报收费情况数据时,请认真核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金额等信息,重点加强对已取消、调整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收费情况年度分析报告应写明收费项目的取消和减免情况、收费总额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附件:   1、姚安县2021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

            2、姚安县2021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


(此件公开发布)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13日

附件:姚安县2021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