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调整就诊患者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已收悉。为进一步加强县人民医院内部管理,减少院内车辆出入,保障就诊患者的安全,规范收费行为,经我局对你院机动车停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将你院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对机动车停车服务进行收费,执行停车服务收费后,你院应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收费时应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票据,主动接受物价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执行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起,你院应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三、姚安县人民医院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
(一)停放时间在1小时(含1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
(二)停放时间超过1小时至3小时(含3小时)收停车费2.00元∕车.次;
(三)连续停放时间超过3小时,每小时加收停车费1.00元(超过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20.00元;
(四)执行公务的军车、警察、消防车、救护车、救灾车和工程抢险车等免收停车费。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