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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姚安县人民医院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访问量:16649 | 发布时间: 2018/10/24 15:05:41

姚安县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调整就诊患者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已收悉。为进一步加强县人民医院内部管理,减少院内车辆出入,保障就诊患者的安全,规范收费行为,经我局对你院机动车停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将你院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对机动车停车服务进行收费,执行停车服务收费后,你院应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收费时应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票据,主动接受物价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执行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起,你院应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三、姚安县人民医院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

    (一)停放时间在1小时(含1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

    (二)停放时间超过1小时至3小时(含3小时)收停车费2.00元∕车.次;

    (三)连续停放时间超过3小时,每小时加收停车费1.00元(超过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20.00元;

    (四)执行公务的军车、警察、消防车、救护车、救灾车和工程抢险车等免收停车费。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