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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门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左门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左门乡人民政府 | 访问量:9856 | 发布时间: 2017/10/25 14:28:36

乡级各相关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姚安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姚农工办发〔2017〕4号)要求,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左门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左门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左门乡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8日

左门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组织乡项目办、城建办、交通管理站、水管站、扶贫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派出所、社保所等9个站所联合成立“左门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指导小组”。

组  长:李  勇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陈  云    乡纪委书记

       白  静    乡党委组织委员

       周寿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戴俊芬    乡党政办主任

       卓丽琼    乡社保所所长

       罗正海    左门司法所所长

       李王军    左门派出所所长

       周学亮    左门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文兴    乡项目办主任、城建办主任、水管站站长

       陈思彤    乡交通运输管理站站长

       张莉燕    乡扶贫专干、项目办工作人员        

专项检查协调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社保所。各职能站所之间要相互配合及时沟通,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制定有效的工作措施。

二、专项检查的目标和重点

(一)专项检查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排查,消除隐患,解决欠薪问题,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确保2017年及2018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不拖欠,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和社会公平稳定。

   (二)专项检查重点。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项目、交通、水利、扶贫等工程建设项目和非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三、工作安排及步骤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及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9月9日至9月15日)。通过召开户长会、发放宣传资料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自觉性,提高广大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是执法检查阶段(2016年9月16日至2017年1月10日)。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指导小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是分析总结阶段(2017年1月11日至15日)。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指导小组对乡辖区内的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并及时上报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和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指导小组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三农”政策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抓紧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进城务工农民工资的长效机制,继续做好清欠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指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结合本乡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三)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对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或者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数额的用人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应给予公开曝光。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也要及时予以查处。

  (四)保证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乡政府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保证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建立突发案件应急处理机制,成立应急小组,在突发案件后及时到达现场,了解情况,控制局面,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