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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口乡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 访问量:9717 | 发布时间: 2018/3/16 13:17:49

各村委会、乡级有关站所:

为加强全乡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防控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确保人民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乡牧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现就做好2018年动物防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目前,周边动物疫情时有发生,我乡仍然面临着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严峻威胁。各村委会、乡级有关站所务必充分认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要意义和严峻性,切实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清形势,加强领导,以对全乡人民健康安全负责的态度认真加以落实。各村委会一定要认真落实“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工作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防疫工作,深入防治工作第一线,解决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防治责任到位,人员措施到位,协调配合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为顺利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针对国家对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政策的退出,按照《楚雄州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楚防指〔2018〕1号)的要求,积极创新防疫方式,加强“两病”的免疫、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对“两病”免疫政策调整后疫情不反弹。在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强制免疫的同时,在国家尚未退出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前,今年春防要对小反刍兽疫组织一次普遍强制免疫工作,要求群体免疫密度达95%以上,以应对国家退出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后不发生小反刍兽疫疫情。

二、强化责任,狠抓措施落实

各村委会要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工作,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和“五统一”、“五不漏”的要求,认真抓好2018年度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村“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免疫工作,要求各种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占存栏的95%以上,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达70%以上,对抗体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补免,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要切实抓好规模养殖场(户)的程序免疫和监管制度。落实专人指导和监督规模养殖场(户)按免疫程序适时开展免疫接种、消毒和跟踪监管等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动物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管理制度。要创新防疫方式,积极探索动物防疫村民自治一事一议,适当收取防疫注射误工费,解决动物防疫整村推进经费的不足。

三、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工作

乡畜牧站要加大对重点区域的疫情监测力度,坚持经常性疫病检查和巡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消除疫情隐患。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村两级监测网络,建立全乡村级动物疫病巡视员制度,确保网络功能齐全、畅通。切实抓好动物疫病检测和免疫效果监测,确保完成县下达的监测任务。要加强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疫情排查和监测,与卫生部门信息共享,降低人感染风险,保障全乡公共卫生安全。加强对各村委会的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和从外地引种畜禽的养殖场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监测,及时分析和发现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消除疫情隐患。乡畜牧站要认真执行入境动物及其产品跟踪检疫监管制度,切实加大屠宰、上市交易、流通运输等环节的检疫和监督执法力度,严格实行查证验物,确保屠宰检疫率和查证验物率达100%,严防疫情传入,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禁止未经检疫和无标识的动物出村出场、交易、屠宰、流通,严厉打击逃避免疫、检疫和非法屠宰、加工、经营病死畜禽等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全乡公共卫生安全。

四、加强监督检查

全乡春季动物防疫在2018年3月25日前全面结束,秋季动物防疫在9月25日前全面结束,并按业务要求按时上报总结和报表,继续执行免疫密度领导签字认可制度。乡畜牧站要精心组织,在集中防疫注射结束后,要督促各村委会对防疫工作认真开展自查,确保以扎实的工作迎接县人民政府的检查,坚决杜绝防疫工作的死角和空白点,乡人民政府将对各村委会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纳入年底各村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考核重要内容。




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