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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官屯镇开展 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乡镇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官屯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7811 | 发布时间: 2018/4/24 12:52:04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相关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根据《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乡镇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姚安办字〔2018〕9号)安排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乡镇”创建活动,现将《官屯镇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乡镇创建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官屯镇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乡镇

创建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根据《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乡镇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姚安办字〔2018〕9号)的安排部署,不断强化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4月开始,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乡镇”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保安全、保畅通、控风险、降事故”的中心任务,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全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坚持以乡镇、村(社区)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信息化为引领,以科技为支撑,不断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新,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道路交通治理格局,持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乡镇创建活动”,着力推动党政主导、部门共管、全民共治的交通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乡镇、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的构建;重点单位、重点车辆、重点道路、重点人员、重点时段常态化管理机制和道路交通突出问题有效整治机制的形成;持续巩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最终实现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明显减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乡镇”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马继华任组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丁建红、纪委书记徐丽香任副组长,镇安监办、镇交通运输管理站、官屯派出所、镇农机站、官屯中心校等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的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乡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由曹新权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指导、信息报送等工作。由镇安委办牵头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强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强化对创建活动的考核问效。各村(社区)也要根据本村(社区)实际成立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职能职责和要求做好对口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检查指导、信息报送、工作总结等工作。各挂村联系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四、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政府主导,履行交通安全责任

1、建立完善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协调和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镇纪委要根据工作进度督促各村(社区)、有关站所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 

2、镇人民政府是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乡镇”创建活动的主体,各村(社区)是村(社区)“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活动的主体,各村(社区)、镇级各相关站所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领导的交通安全议事制度,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定期向镇安委会报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3、镇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健全镇、村级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村(社区)也要按照创建活动的要求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镇人民政府将把“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创建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同步实施,全面构建群防群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

4、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将“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

事故乡镇”创建活动列为政府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并定期组织研判交通安全状况。督促辖区有关企业落实企业法人(业主)负责的交通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共管、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共建共享”的交通治理格局。 

(二)部门联动,形成共管共治合力 

1、部门联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官屯派出所、镇交通运输管理站、安监办、农机站、官屯中心校等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主动作为,依法积极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职能职责,切实形成协调联动、协同共治、创新管理的工作机制。 

2、联合集中开展源头治理。紧紧盯住重点车辆、重点人员,督促驾驶人员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不漏管、不失控。不断提高对交通事故风险预测、预警、发现、防范、管控的能力,不断增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联合集中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动态清零行动。联合集中开展农村客运车辆、农村货运汽车、家庭轿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及驾驶人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更高标准、更强措施深入推进隐患歼灭战,严格落实重点机动车辆动态监管责任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对发生事故的,一律倒查监控制度落实情况。 

4、联合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大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季节、重点路段执法力度,构建常态化管控与集中性整治相结合的防控机制,重点整治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易拥堵、易发生事故等重点路段;重点整治农村客运车辆、农村货运汽车、家庭轿车、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查摩托车超员载人、驾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无牌无证、逾期未年检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联合推进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构建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推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常态化,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公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向“信用中国”网推送。 

6、联合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挂牌督办和“回头看”等方式,积极采取督查督办、约谈警示等措施办法,做到重点敏感时期、重要关键节点全覆盖,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升道路安全水平 

1、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把扎实开展农村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整治作为改善道路通行条件、预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抓手,确保所有隐患路段都纳入整治范围。按照云南省“十三五”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开展整治,到2020年底前完成全镇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任务。 

2、对重大道路安全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号。相关部门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6〕46号)有关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程质量监督、项目资金监管、工程验收和养护管理等工作,切实强化对规划实施的跟踪、评估和检查,及时掌握实施情况,建立健全约谈和问责机制,确保按期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四)推进农村道路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1、坚持“就近管理、依法管理、贴近服务”的工作思路,推动建立“党政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新机制。推进农村地区实现传统交管模式转型升级,带动以组织体系建设、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管理体系建设为核心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新突破、新发展,确保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2、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推动落实镇、村两级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将农村交通安全治理纳入镇、村两级综合治理体系,探索实施“路长制”。继续拓展创新“丘北经验”,推广“五小工程”,深入推进“五个一”防控体系建设。 

3、推进“两站两员”建设。以保障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为主旨,以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为目标,因地制宜组建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劝导站,确保到 2020年底前,“两站两员”配备率达到100%。同时将“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督管理,建章立制,强化培训,考核奖惩,确保充分履职,推动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4、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用,构建县、乡镇、村三级“互联网+农村交管”信息化管理平台,积极组织开展专职人员、信息员、系统管理员培训,指导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员、劝导员全面收集农村机动车及驾驶人信息、重点车辆驾驶人帮教信息、重点时段管控信息、查处和劝导非法违法交通行为信息、排查重点路段安全隐患信息等农村交通管理基础信息,并录入“信息平台”,2018年6月底前100%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不断夯实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基础。 

(五)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大提示大教育,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1、持续在县、乡镇、村三级开展交通安全五个一活动。推动宣传教育进村(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驾校,建设面向社会公众的综合性警示教育基地,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不定期开展文明交通公益宣传,曝光道路交通违法乱象,提高交通参与者自我教育、管理、约束能力,形成文明交通出行的良好氛围。 

2、加强节日出行、重要季节、重大活动期间等重要节点交通安全宣传。采取安全告知、警示教育、随机抽查等形式,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警示、大检查活动,为出行群众提供便民新举措。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微视、微博、手机短信平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等宣传媒介,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公布当地交通研判情况和交通组织方案,公布辖区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

3、加强重点群体和驾驶人的安全提示。开展“交通安全一堂课”活动,做好学生安全出行宣传教育。要充分运用手机短信和微信等,对农村客运车辆、农村货运汽车、家庭轿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安全提示和避险知识,特别要加强对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行驶、无牌无证、酒后驾驶及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和查处力度。各村(社区)要抓住外出务工人员、车辆重要节日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4、加强重点驾驶人警示教育活动。结合“路长制”工作督促各村(社区)“路长”定期开展重点驾驶人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重点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职业责任感。在公路入口竖立醒目的路况提示和注意事项安全提示牌,提醒机动车驾驶人注意交通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级各相关站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各村(社区)挂村领导和书记主任是各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及时通报各项任务和措施的推进情况,加强工作统筹调度。 

(二)加强部门配合。镇级各相关站所要按照本方案的具体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镇级各相关站所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靠前指挥,抓具体细化、抓落实措施、抓督导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联合约谈、案件移送机制,强化执法合力,确保活动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加强检查考核。镇安委会将按照创建活动部署要求,协同镇纪委对照措施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督促各村(社区)、镇级各相关站所对照各项任务要求开展自检自查自改工作;对照创建活动的年度目标、任务、措施加强检查考核验收,对相关工作进行总体评价,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推动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督导检查。镇级各相关站所要迅速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对重点地区、重要部位、关键环节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各村(社区)要按照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乡镇”创建活动各项工作措施,镇安委会将协同镇纪委适时组织督导组持续对各村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五)加强问责追责。各村(社区)、镇级各相关站所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乡镇”创建活动有序开展,镇安委会将协同镇纪委对全镇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和阶段成效的跟踪问效。对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要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追责问责工作,逐一核查相关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站所监管责任落实等相关情况,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六)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各村(社区)、镇级各相关站所要充分运用手机短信平台、微信平台做好活动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定期通报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行为,构建浓厚的活动氛围,使全社会关注活动、积极参与活动。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查处到位。各村(社区)、镇级各相关站所于4月28日前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5月起,每月汇总梳理工作进展和检查抽查情况,在每月初5号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12月17日前将创建活动总结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官屯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