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级相关站所、各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全面提高中小学入学率,切实降低辍学率,确保我镇“控辍保学”工作顺利通过各级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我镇“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弥兴镇2018年“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杨 浤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蔡晓波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周国标 弥兴中心学校校长
徐国永 弥兴中学校长
成 员:吴 婷 镇妇联副主席
王云斌 镇团委副书记
赵雪颖 镇文化站站长
刘 进 弥兴小学校长
朱一丹 大村小学校长
彭建涛 红梅小学校长
陈路明 大苴小学校长
罗 吟 小苴小学校长
李开洪 官庄小学校长
蔡光权 上屯小学校长
孙凤海 朱街小学校长
各挂村工作组组长
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弥兴中心校,由徐国永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一)各村委会、相关站所、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义务教育法》赋予基础教育的法定要求,“控辍保学”是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中的根本工作任务,也是我镇教育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各村委会、相关站所、弥兴中心校、弥兴中学、各小学要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统筹协调,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因工作不力,导致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学生年辍学率超标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村委会、相关站所、各中小学要进村入户进行走访,向家长(监护人)发放《致辍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敦促返校通知书》,依法要求家长督促辍学学生返校。要在3月25日前把流失在外的学生劝返就学,转学的学生要收齐相关证明材料。现在校学生,各学校要确定易辍学对象并建立台账,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及时进行家访,做到勤联系、多沟通,帮助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利用广播、会议、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的认识,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教育教学的良好氛围。让学生家长确立“治贫先治愚,治愚靠教育”的思想,克服新的“读书无用论”的影响,强化家长(监护人)“不送子女上学违法”“送未成年人打工违法”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家长(监护人)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自觉性;同时,要积极宣传重教助学的先进集体、控辍保学工作中的典型教师、学生和开明家长的先进事迹。
四、完善制度,定期通报
各村委会、相关站所、各中小学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将“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弥兴中心校,弥兴中心校将实行一周一通报和一周一督查制度,将各村委会、相关站所、各中小学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后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将由镇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附件:略
弥兴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