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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兴镇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1209 | 发布时间: 2017/11/7 18:56:10

各村委会,镇级各站所:

《弥兴镇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弥兴镇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



弥兴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5日

附件


弥兴镇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及《姚安县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的通知》(姚政办通〔2017〕65号)精神,努力让建档立卡贫困户“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及十九大精神,以全民身体健康为宗旨,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强化公共服务,优化生活环境,传播健康知识,落实干预措施,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促进合理诊疗,为全面建成小康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员参与,构建健康服务体系新格局;坚持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医防结合,以防为主,综合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支付制度改革;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以健康促进提高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三)工作目标。努力让建档立卡贫困户“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用好“四重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显著下降,传染病发病率进一步下降,全镇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实现小病基本不出镇,贫困人口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镇健康扶贫工程。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弥兴镇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余晓梅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曾以梅  弥兴中心卫生院院长

成  员:黄晓丽  镇党政办主任

吴华松  弥兴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杨晓萍  弥兴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王文珠  弥兴中心卫生院办公室工作人员

夏  源  镇扶贫办主任

李国荣  镇财政所所长

覃晓虹  镇社保中心副主任

高正文  镇民政所所长  

王翠莲  镇残联专干

吴  婷  镇妇联专职副主席

张国红  镇计生办主任

各村委会主任

乡镇健康扶贫挂包人员(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弥兴中心卫生院,由曾以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华松、王文珠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遇工作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镇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三、镇级主要任务及政策

(一)精准识别健康扶贫对象。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锁定2014年以来确定的贫困人口,确保贫困人口人人享受到相关倾斜政策。根据县、镇扶贫办提供的贫困人口信息,做好健康扶贫服务卡的制作发放,确保贫困人口就医时能享受相关倾斜政策。

(二)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镇社保中心根据扶贫办提供的贫困人口名册,做好贫困人口参保信息录入、标识和动态管理工作。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

(三)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倾斜政策。对符合分级诊疗、转诊转院规范的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享有以下倾斜政策:

1.门诊待遇倾斜。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基本医保全额报销。普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25个百分点,从400元提高至500元,对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活动性结核病、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需要放化疗的颅内肿瘤、终末期肾病、器官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症、帕金森氏病、血友病、儿童生长发育障碍、小儿脑瘫、重症肌无力、肌营养不良、运动神经元疾病、儿童免疫缺陷病等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80%。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政策范围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

2.住院待遇倾斜。贫困人口在州内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20个百分点,其中: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85%提高至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75%提高至85%,州内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60%提高至70%,州外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50%提高至70%。对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到县域外住院的,单人单次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确保县域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

(四)扩大保障范围。2017年起,进一步扩大基本医保用药和诊疗项目报销范围,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药品达到2888种、诊疗项目达到5003项。将治疗恶性肿瘤的高值靶向药和中药,治疗高磷血症的口服药等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癌症、肾透析、血友病、糖尿病、肺心病、精神病等医保报销范围。将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检查、手功能评定、平衡试验、平衡训练、表面肌电图检查、轮椅技能训练、耐力训练、大关节松动训练、徒手手功能训练、截肢肢体综合训练、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日常生活动作训练、职业功能训练、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减重支持系统训练、电动起立床训练、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言语能力筛查共20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对有康复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各级残联优先提供康复训练、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等康复服务。

(五)落实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就医报销比例达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大病专项救治,让贫困人口得到及时医治。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筛查出的9类15种疾病患者,积极组织宣传发动,通过配合做好确定定点医院、确定诊疗方案、收费标准,组织医疗救治,让贫困人口大病、重病得到及时医治。

(六)规范诊疗行为。认真贯彻《姚安县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宣传,确保小病不出村、不出镇,就相关诊疗行为进行宣传,进一步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负担。

(七)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贫困人口住院,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入院手续,不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并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对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贫困患者可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延期(分期)还款协议,办理出院手续。

(八)实施“一站式”即时结报。社保、民政、卫计、扶贫办及时沟通,相互联动,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窗口在医院“一站式”结报,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计算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等报销补偿金额并进行统一垫付,之后与医保经办机构、民政部门进行结算,患者只需缴清个人自付费用即可出院。

(九)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底,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免费为65岁以上贫困人口进行1次健康体检。为已经核准的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障碍、肺结核等患者,提供公共卫生、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药干预等综合服务,并逐步扩大病种。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需缴纳的12元费用由财政承担。

(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期间,加强招录本(专)科定向免费医学生和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工作。依托省内各医学类高职高专和中等职业卫生学校,开展乡村医生在职学历教育,到2020年,力争乡村医生100%达到中专及以上学历。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乡村医生队伍管理。通过“二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和组建“医疗共同体”、组织“医疗小分队”等形式,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服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引导经过全科转岗培训,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十一)完善拴心留人政策,推动优秀人才向基层流动。严格执行省、州、县关于基层人才流动政策,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十二)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脱贫摘帽时,全镇至少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每千人口拥有镇卫生院床位数1.2张,加强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设备、人才队伍建设,规范科室诊疗流程,结合本地常见病、多发病,镇卫生院建设1个临床特色科室;完善诊疗制度,优化医疗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展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到2020年,100%的中心镇卫生院达到甲级卫生院评审标准,创建成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同时,不断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使其达到国家《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十三)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脱贫摘帽时,全镇每个行政村建有1所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标准化村卫生室,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村医执业,鼓励人口超过1000人的自然村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就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完善村卫生诊断室、观察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康复室等设施。

(十四)提升基层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到2020年,100%的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能够规范开展中药汤剂、针剂、灸法、推拿、火罐、刮痧、敷贴、中药熏蒸等8类及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其中5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十五)全面建成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按照“政府主导、功能统一、互联互通”原则,建设覆盖省、州、县、镇四级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通过远程医疗,实现下级检查,上级诊断,为群众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检验、远程影像等远程医疗服务和双向转诊服务。完善远程医疗收付费机制。到2020年,力争使远程医疗服务覆盖镇卫生院。同时,继续巩固和发展现有第三方机构运营的远程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基本的远程医疗服务需求。

(十六)推进县乡村医疗共同体建设。加快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医疗共同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实施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基本实现大病在县级,康复回基层。通过下派专业技术人员,提升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救治和管理能力,让贫困群众就近就便享受优质医疗服务,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获得感。

(十七)加大重点疾病防控工作力度。传染病、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覆盖所有村委会。及时制定下发转发健康扶贫疾病预防控制方案和重点疾病分病种管理指导意见,实行“一病一策”管理。确保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到95%以上,肺结核规范管理率达90%以上,肿瘤随访登记报告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7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突发传染病疫情及时处置率达100%,死因监测覆盖率达100%。降低贫困地区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病死率。有效控制地方病,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切实减少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例发生。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消除疟疾、麻风病目标。

(十八)提高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农村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等项目,扩大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面。加强贫困地区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抢救能力建设。到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力争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5‰以下。

(十九)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到2020年,实现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全镇水质检测能力达到国家基本要求,农村饮用水监测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水质净化和消毒技术指导,提高农村饮用水管理能力和水质合格率,到2020年,力争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二十)广泛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加强对重点人群心理咨询、疏导和矫治服务,提高心理健康素质。加强健康教育机构和队伍建设。构建健康科普平台,针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做好健康科普宣传,加强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提升贫困人口健康意识,使其形成良好卫生习惯、饮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到2020年,力争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6%。      

(二十一)推进农村中小学校保健室标准化建设。推进农村中小学公共卫生服务。对寄宿制农村中小学或学生人数超过600人的非寄宿制农村中小学,按照标准设立保健室,配备专(兼)职校医。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农村中小学,由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儿童成长提供健康保障。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及相关站所要把开展健康扶贫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统筹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并不断加强督导检查,切实保障倾斜政策落实。

(二十三)强化站所团结协作。加强各站所的横向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健康扶贫工作协调推进会,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的工作格局。提升健康扶贫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强站所之间的信息共享,定期跟踪监测、通报反馈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

(二十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委会、各站所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样方式,广泛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要充分利用村民小组会、户长会、党员会、群众会、家庭医生进村入户签约服务、巡回医疗等机会和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讲解健康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和政策,宣传身边享受到健康扶贫实惠的人和事,增强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为健康扶贫工程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十五)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康扶贫工作督导、考核、问责机制,加大对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镇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对村委会、相关站所落实情况的督查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与脱贫攻坚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