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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明确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制的 通知
来源: 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4336 | 发布时间: 2017/11/22 18:46:21

各村委会,镇级各站所:

为加强我镇项目监管工作,加大项目协调、监管力度,形成镇、村上下联动的管理格局,务求项目管理规范、协调有力、监管严密、推进迅速、质量可靠、验收及时、资金安全的目标。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我镇项目进行分解立项,进一步明确项目监管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8个项目管理工作组,分别负责各村实施的项目监管。

(一)第一组

组  长:余晓梅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邹国华  镇交通运输管理站站长

代银波  弥兴村党总支书记

沐少荣  弥兴村委会主任

成  员:赵雪颖  镇人大办主任

吴  婷  镇计生办工作人员

徐  华  弥兴村委会副主任

沈  航  弥兴村大学生村官

挂村站所:派出所、卫生院

负责村委会:弥兴村委会

(二)第二组

组  长:王  杰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董  建  镇城建办副主任

高炳旺  官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成  员:韩美菊  镇企业办主任

王云栋  镇会计委托中心工作人员

张林松  官庄村党总支副书记

孙成武  官庄村委会副主任

周青山  宫庄村委会大学生村官

挂村站所:水管站

负责村委会:官庄村委会

(三)第三组

组  长:蔡晓波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副组长:孙吉秀  镇信访办主任

杨秋菊  大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成  员:郝建文  镇科协秘书长

邱晓秦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光梅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李怀荣  大村党总支副书记

李  军  大村村委会副主任

刘云斌  大村村委会大学生村官

挂村站所:财政所

负责村委会:大村村委会

(四)第四组

组  长:刘官云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副组长:高晓燕  镇农经站站长、会计委托中心主任

孙志平  上屯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成  员:高正文  镇民政所所长

李  鸿  镇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孙玉明  上屯村党总支副书记

李德忠  上屯村委会副主任

任  丹  上屯村委会大学生村官    

挂村站所:畜牧站

负责村委会:上屯村委会

(五)第五组

组  长:周顺荣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靳朝文  镇不动产登记站工作人员

周丕能  红梅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成  员:孙耀昌  镇项目办主任

覃晓虹  镇社保中心副主任

郑晓梅  镇国土所工作人员

周学梅  镇司法所工作人员

周文雄  红梅村党总支副书记

徐建华  红梅村委会副主任

严丽梅  红梅村委会大学生村官

挂村站所:司法所、烟叶站、供电所

负责村委会:红梅村委会

(六)第六组

组  长:徐海元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董  勤  镇安监办主任

申应祥  朱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成  员:张国红  镇计生办主任

王翠莲  镇残联专干

魏大安  朱街村党总支副书记

邹  宏  朱街村委会大学生村官

挂村站所:中心校

负责村委会:朱街村委会

(七)第七组

组  长:张家云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赫永军  镇不动产登记站站长

周朝庭  大苴村党总支书记

成  员:鲁官鑫  镇城建办主任

李朝顺  镇国土所工作人员

林子贵  镇党政办副主任

高学贵  大苴村党总支副书记

刘维才  大苴村委会副主任

李海林  大苴村委会大学生村官

挂村站所:林业站

负责村委会:大苴村委会

(八)第八组

组  长:毛礼贤  镇党委宣传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沈红斌  镇纪委书记、小苴村党总支书记

王云斌  镇项目办副主任

普登学  小苴村委会主任

成  员:夏  源  镇扶贫办主任

王  伟  镇项目办工作人员

李海涛  镇城建办工作人员

李正福  小苴村委会大学生村官

挂村站所:农技中心

负责村委会:小苴村委会

二、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一)负责指导好所在村委会的项目管理工作;

(二)负责做好项目建设前、中、后的协调工作,包括建设用地落实,施工便道、拌合站地点协调及矛盾纠纷化解等;

(三)负责做好项目质量检查,项目实施全程监督,杜绝原材料问题导致施工出现质量问题。项目施工工艺严格把关,按要求进行组织施工,施工期间出现问题,及时责令组织整改达到施工要求;

(四)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进度把控,原则上不允许脱离项目批复私自增减工程量、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若存在群众迫切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与项目对口责任站所对接汇报;

(五)做好参与项目验收工作,压实责任,不得徇私舞弊;

(六)在项目实施竣工后负责宣传、教育群众对所实施的项目进行管护。

弥兴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