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 >  光禄镇
光禄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5709 | 发布时间: 2019/11/7 10:57:07

各村(居)委会,挂村工作组,相关站所:

为加快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11个村(居)委会,161个村民小组进行镇级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工作组

以各村挂村工作组为本村的验收工作组对村组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以指导组的身份指导、协助村组做好清产核资的档案完善等工作。


二、验收工作的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内容

深入全镇11个村(居)委会,161个村民小组,按照(《姚安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实施方案》(姚农产改办(2019)10号)文件要求对所负責的村组进行镇级检查验收。镇级检查验收要实现所有村组全覆盖。

(二)检查方式

采取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盘点、入户访谈询问等方式深入实地了解情况,对照《姚安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指标及评分标准)(附件3)逐项打分,形成综合评分。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检查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检查组组长要承担清产核资验收工作的领导责任,对所负责的村组清产核资验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清产核资验收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快进度。根据省州县的要求,全镇检查验收工作务必于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具体到各村组检查时间由各组自行通知村组)。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检查验收情况汇总,将验收表册打分签字后交村委会将入村组档案。

(三)严肃纪律。清产核资检查验收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检查人员要对照检查验收内容及指标,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认真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对验收工作不细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迫究相关责任。

(四)确保质量。各检查组要认真对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制度建设、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开展检查,对于资产量大、群众信访问题集中的村组,要加大核查验收数量,确保清查质量。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向被检查的村组反馈验收情况和验收结果,并梳理汇总《姚安县清产核资验收工作情况表》(附件4),镇级验收合格率要确保达100%。

附件:1、姚安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县级自查验收抽查表

2、姚安县乡(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验收指标及评分标准

3、姚安县清产核资收工作情况表

4、光禄镇清产核资工作档案目录及相关要求



光禄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5日

姚安县清产核资核查验收表

光禄镇清产核资工作档案目录及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