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姚安县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姚民发〔2022〕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镇“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栋川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9日
栋川镇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殡葬权益和合理殡葬需求。坚持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化解减存量,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持立足当下、久久为功,力争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治理任务,到2023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完成治理规范任务。
二、目标任务
(一)坚持防增量与减存量并重,坚决纠治“活人墓”等乱象,巩固治理成果
各村居委会要及时组织开展“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回头看”,对前期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复核,主要查看是否摸排到位、是否整治到位、是否有新增修建“活人墓”等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工作实。对检查复核发现整治不到位、不彻底的,统一编号、分类立档、挂牌整治、销号管理,依法整治到位。对苗头性反弹的,要早预防、早制止,坚决刹住修建“活人墓”反弹歪风。对检查复核出的问题要公开曝光,责令及时整改,拒不整改且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有关部门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作出行政处罚,涉及党员干部的要严肃问责。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做好有关群众思想工作的力度,制定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推进整治工作。
(二)加快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为“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条件
要坚决治理“活人墓”、规范殡葬秩序,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满足群众合法殡葬权益和合理殡葬需求。在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有序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审批手续,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安葬需求。
(三)深化殡葬习俗改革,为“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提供更加深厚的社会基础
各村社区要将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与推进殡葬移风易俗结合起来 ,集中广泛宣传殡葬改革,摒弃殡葬陋习,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理念、新风尚。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强化宣传引导,把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转化为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把文明殡葬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有效约束大操大办、迷信低俗等丧葬活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修建“活人墓”等不良习俗。
三、整治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原则。
(二)坚持以上率下、干部带头的原则。
(三)坚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
(四)坚持属地管理、包保落实的原则。
(五)坚持严格纪律、严肃追责的原则。
四、工作步骤
(一)检查复核(2022年8月)
各村居委会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领导机制,立即细化整治措施、整治时限、职责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加强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检查复核和整治工作。
(二)依法整治(2022年9月至11月)
各村居委会对整治工作要建立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落实,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对辖区内“活人墓”位置、数量、面积、墓主信息等基本情况逐一开展摸排,确保摸排工作全口径、全覆盖、无死角。要建立摸排情况台账,为后续开展整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撑。要坚持突出重点,广泛动员,分步实施、分类推进原则,积极教育引导群众自行拆除,完成整治,对难以整治的,要强化分析研判,制定可行性整治措施,确保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对拒不拆除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违反耕地保护、规划管理、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的行政行为。对该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相关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过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政府部门组织实施、人民法院到场监督的执行机制强化组织实施。整治工作实施月报告制度,各村居委会每月20日前报送整治数据,全年的工作进展情况请于2022年11 月15日前书面报告镇民政所。
(三)巩固提升(2022年12月至2023年10月)
各村居委会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漏,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研究规范管理的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镇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特别是整治后又出现新问题或相关负面舆情的,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改力度。镇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村居委会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后,各村居委会于2023年10月10日前报请镇党委政府同意后书面报告县工作专班(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妥有序推进
各村居委会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提请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坚持稳字当头,依法整治同时确保平稳有序。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读,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提前研判各种风险,拟定风险预案和应对举措,一旦发现相关风险苗头和迹象,要及时稳妥处置。
(二)完善工作机制、压实整治责任
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民政部门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通过定期调度、实地调研、工作检查、政策咨询、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跟踪指导,形成工作合力。要压实“活人墓”所有者(使用者)治理的主体责任,压实村民委员会、国家林场(草场、水库库区、森林公园)、农场等属地管理责任,压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林草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压实公安等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压实镇、村干部责任,对工作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未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村社区、相关站所人员的责任。建立举报制度(镇工作专班举报电话:0878-6082620),设立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三)坚持统筹兼顾、确保整治效果
要将“活人墓”治理与“住宅式”墓地、豪华墓地、殡葬业价格秩序等整治结合起来,扎实有效整治,加强规范管理,杜绝先整治后恢复、边拆除边新建的现象发生。要注重处理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工作节奏和力度,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服从和服务好本地疫情防控大局。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推进治理工作,发挥好服务和典型示范引领的作用。对必须拆除的“活人墓”等违建墓地,要按照先处置党员干部、再处置普通群众的原则稳妥有序进行。对整治规范工作中出现的舆情,要及时妥善应对处置。
(四)积极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
要加强此次巩固提升行动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引导,统一政策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防范化解误读与炒作,全力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舆情研判和监测,强化媒体正向引导责任,对不实和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回应澄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殡葬管理、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殡葬服务从业人员和市场主体增强诚信经营、自觉守法的意识,消除误解误读和不必要焦虑,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参与、理解和支持。
六、工作专班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县“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将依托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由镇民政、宣传、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林草等有关人员组成“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层层落实,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业务指导、情况通报等工作,切实推动专项整治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工作专班下设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在镇民政所,负责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
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向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专班组报告。
联系人:罗菊蕙 联系电话:0878-6082620
附件:1.姚安县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数据XX月份汇总表
2.姚安县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数据XX月份排查明细表
姚安县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数据 XX 月份汇总表 | ||||||||
填报单位: 乡镇(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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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居 | 现有存量 | 拆除活人墓数量 | 整治硬化大墓、豪华墓数量 | 未拆除(整治)数量 | 种植植被数量(棵) | 备注 | ||
活人墓数量 | 硬化大墓、豪华墓数量 | 活人墓数量 | 硬化大墓、豪华墓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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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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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每月28日前报送当月整治数据,当月未纳入统计的数据累积到下月统计。 2.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回头看”复查复核出的数据填报到“存量”一栏,首次填报后不再改动。若在整治过程中发现新增,请单独备注。 3.以拆除、搬迁、拆除附属设施、植树绿化遮挡等方式整治实坟均纳入整治硬化大墓、豪华墓数据统计。 4.种植植被包含种植树木、灌木、竹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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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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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数据 XX 月份排查明细表 | ||||||||||
填报单位: 乡镇(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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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居会 | 户主姓名 | 类型 | 数量 | 地点 | 活人墓 | 大墓、豪华墓 | 未拆除(整改)原因 | 备注 | |
活人墓/硬化大墓、豪华墓 |
拆除 (是/否) |
整改 (是/否) |
种植植被数量(棵)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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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 | 活人墓 | 1 | XX村XX组XX地(小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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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每月28日前报送当月整治数据,当月未纳入统计的数据累积到下月统计。 2.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回头看”复查复核出的数据填报到“存量”一栏,首次填报后不再改动。若在整治过程中发现新增,请单独备注。 3.以拆除、搬迁、拆除附属设施、植树绿化遮挡等方式整治实坟均纳入整治硬化大墓、豪华墓数据统计。 4.种植植被包含种植树木、灌木、竹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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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