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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姚安县林长制领导小组及姚安县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24867 | 发布时间: 2022/5/6 15:36:4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进一步压实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林长制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和乡村振兴中的推动作用。按照《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姚安县林长制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启用姚安县林长制领导小组及姚安县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