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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协姚安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815 | 发布时间: 2023/6/19 0:00:00

李绍艳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农村太阳能路灯管理与维修的提案,已交县政府办公室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出关于加强农村太阳能路灯管理与维修的提案,县政府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已安排专人深入有关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经认真调研了解核实,我县农村太阳能路灯在运行过程中存在故障损坏不能得到及时检修管护的问题,由于未出台严格的管理维护制度,后期维护管理未形成完备的体系,责任未落到实处,致使太阳能路灯甚至成为一次性用品。这不仅给人民群众夜间出行带来极大的不便,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共设施浪费。

农村太阳能路灯属于公共财产,加强日常管理与维修,确保农村太阳能路灯正常安全运行,为人民群众提供生活照明、方便出行,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农村太阳能路灯管理与维修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与维修责任,负责行政区域范围内农村太阳能路灯管理与维修工作;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主管责任,负责部门职责范围内农村太阳能路灯管理与维修工作。

在下步工作中,县政府办公室将持续关心关注全县农村太阳能路灯管理与维修工作。一是制定管护办法。督促县级主管部门制订《农村太阳能路灯管理与维修实施办法》。二是建立管护机制。督促明确太阳能路灯的管理主体是城区主管部门和乡镇、村(社区),路灯安装交付使用后管理工作由属地全权负责。明确中标企业职责和属地单位职责,中标企业负责质保期内太阳能路灯故障维修;城区主管部门和乡镇、村(社区)负责属地范围内太阳能路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具体包括日常巡查、路灯清洁、应急管理等,防止蓄电池、控制器、灯杆等路灯组件丢失或被人为破坏。同时,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中标企业开展售后维修工作,为维修人员提供必要的协助,共同做好路灯检修工作,保障路灯使用效果。三是确定管护人员。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路灯管理人员,负责属地范围内太阳能路灯管理工作,定期对属地范围内的太阳能路灯进行巡视检查,发现路灯不能正常工作或出现螺丝松动、灯杆倾斜等安全隐患时,及时处置并报管理单位维修,路灯管理人员管护费由乡镇、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实行。四是积极协调维修。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与中标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必须明确规定企业质保期内的维修职责。每盏太阳能路灯灯杆上贴有标牌编号,并注明生产厂家售后维修服务电话,路灯出现故障及时反馈中标企业。五是依法督促督办。对中标企业交接不善、不履行承诺,拖延维修等问题,依法起诉、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太阳能路灯管理与维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给予关心关注支持并提出宝贵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同时也恳请您积极做好协调解释工作。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