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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姚安县九届五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民政局 | 访问量:14590 | 发布时间: 2021/6/28 15:06:26
李会香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开展残疾人机构托养,实现残有所养的建议》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由政府倡导,多渠道筹集社会助残资金,跟有捐赠意愿的企业和个人签订定向捐赠协议,所得款项专用于托养残疾人;二是请求县政府将残疾人机构托养经费适当一部分列入年初预算,专门用于就业年龄段的重度残疾人的机构托养;三是监护人也要适当筹集资金负责就业年龄段重度残疾人入住机构托养;四是请求民政部门一并将残疾人机构托养纳入社会养老产业统筹管理,有利于资源整合,合理配置,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回复意见:

1. 我县目前有残疾人托养中心1个,2018年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主体工程建设完成验收后,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方式,与昆明外婆味道餐饮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昆明外婆味道餐饮有限公司在姚安县注册了姚安县残疾人托养中心,于2019年3月正式运营,固定资产属于县人民政府,业务指导主则单位为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对该中心安全生产、项目资金争取、各项业务开展工作作指导。

因此,倡导开展残疾人康复捐赠;请求县政府将残疾人机构托养经费适当一部分列入年初预算;监护人也要适当筹集资金负责就业年龄段重度残疾人入住机构托养三条意见只能由业务主管部门—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按条件、职能、程序落实。

2. 我县现有特困人员供养人员509人,其中分散供养393   人、集中供养116人,涉及残疾人 294人。现有养老机构8个,乡镇敬老院5个、中心敬老院1个、民营养老机构2个,公办养老机构主要供养对象是特困人员(五保户),现有入住老人116   人,入住率 22.79 %,入住的残疾老人84人,占入住老人的72.41 %,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困供养残疾人已基本集中供养,但入住率不高,主要原因:一是敬老院供养能力不足,不能提供疾人康复、治疗条件(无康复人员、设施设备);二是部分供养对象不愿意到敬老院养老。

3. 目前全县有残疾人4275人(包括社会人员和特困人员供养人员),其中:60岁以上残疾人老人1885人,要实现残疾人托养、康复的目标,就目前我县的实际情况,一是动员有条件的残疾人到姚安禾瑞康养中心托养、进行康复锻炼;二是充分发挥县残疾人联合会康复中心的职能职责,用好用活姚安县康复中心资源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作用。

感谢你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姚安作出的贡献,衷心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878—5724930

此复


姚安县民政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