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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姚安县九届四次会议第34-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9007 | 发布时间: 2020/10/19 10:31:14

李红兵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农业产业发展中土地流转工作的管理的建议》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多年来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为加强姚安县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姚安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和联系此项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长和县级涉农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姚安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各乡镇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制定了工作方案,全县上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推动土地流转工作,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意见(试行)》(姚办字〔2009〕19号);姚安县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姚农土承包办发〔2010〕1号);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动方案的通知》(姚政通〔2017〕54号)。2019年12月30日止,全县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183992亩,家庭承包经营农户46869户,土地流转面积42335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3%。土地流转涉及农户19348户,占承包经营农户总数的41.3%。规模经营面积32158亩,占流转总面积的76%。使用省级示范合同文本签订的合同份数14416份,全县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面积27973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6%。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也如委员所说还存在着流转人不注重生态保护和部分流转农户不依法履行合约等问题。下一步,一是农业农村局将按照你对本案的实施意见,加大土地流转中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的知晓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流转双方要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在合同中加入流转人做好田地水沟农药、化肥和秸秆、地膜等垃圾处理的相关条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土地流转区域双方依法履约,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二是认真按照姚安县农业局、中共姚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姚安国土资源局、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下发的《关于转发楚雄州农业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意见的通知》(姚农通字〔2016〕8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三是以村级为主体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做好土地集中流转交易工作,县乡两级要尽快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做好流转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合同签订、流转土地的审查、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协调服务工作。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完善流转后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大做强现代农业产业,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城乡统筹和现代农业和谐发展。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