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修造麂子大村一二组房子门前小河人行小桥》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续复如下:
接到交办通知后,大河口乡政府高度重视,乡政府领导亲自带队,乡项目办及村委会参与深入麂子大村一组、二组进行了走访,认为李德文所提议案符合麂子大村群众的意愿,结合姚贫组发〔2019〕8号《姚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19第三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的批复》,计划将麂子大村一二组房子门前小河人行小桥纳入大河口乡2019年贫困村州级脱贫成效奖励项目进行实施,建设内容为钢架人行简易过河小桥一座,桥长10米,宽1.5米,高1.6米,建成后能基本满足群众过河需求。
特此续复。
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