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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水务局对政协姚安县第九届三次会议 第13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水务局 | 访问量:7485 | 发布时间: 2019/9/9 10:51:15

太平活动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成立合作组织加强农村自来水管护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8年底,由水务局组织对全县农村自来水建后管理情况进行了摸排调查,调查后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管护主体不明确,责任不到位。二是多数自然村运行管理机制未能建立健全,导致部分人饮工程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水价形成机制未建立。四是群众参与工程运行管护积极性不高,村民节约用水意识不强。通过调研发现,多数群众片面地认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和管护是国家和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无关,故而缺乏自觉参与水利工程维护的意识。同时有部分村组由于水费偏低,有的甚至不收水费,部分村民存在严重浪费水的现象。

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三条规定:以政府投资为主兴建的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由按规定组建的项目法人负责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兴建的规模较小的供水工程,可由工程受益范围内的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管理;单户或联户供水工程,实行村民自建、自管。

2019年1月,由水利部下发文《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在2020年1月前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以及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进,召开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后管理工作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统一思想,指导乡镇、村组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后管理制度,以县级政府为主导,出台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办法》,并明晰农村饮水工程产权,落实工程运行管理主体、管理责任和运行管理经费,明确水源保护、水质检测监测、水价制定等工作的职责要求。

谢谢你们对水利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姚安县水务局         

2019年6月25日        


联系电话:6042055联系地址:姚安县栋川镇蛉荷大道



抄送:政府办、提案人、活动组、政协提案委  各(一)

存档:(一)                               (打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