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志花委员:
在姚安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您提出了题为《关于规范出租车收费》的建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已经立案,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出租车经营单位为姚安县福城出租车公司,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导致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管理松懈,驾驶员服务态度差、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给群众的出行带来了不便。我局高度重视对出租车公司的管理工作,下一步将加强对出租车公司的监管:一是督促姚安县福城出租车公司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对出租车驾驶员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驾驶员信用评价体系,定期进行信用评价,对信用评价不达标的驾驶员一律解除合同;二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在每一辆出租车上张贴监督举报电话,对被举报的出租车驾驶员在信用评价时实行扣分制度;三是充分行使交通运输部门、物价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大对出租车企业的监管力度。通过一系列的措施,督促企业规范管理,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还希望今后对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协助姚安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