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建议提案办理   > >  政协委员提案
姚安县水务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姚安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04003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水务局 | 访问量:185 | 发布时间: 2025/8/20 14:57:23
杨文清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自2016年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来,出台了《姚安县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管护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的相关政策。一是明晰工程产权。界定各类工程管理范围、明晰产权、颁发产权证,颁发产权证18890本。二是健全工程管理机构。具体以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农民用水专业合作社2种形式运作,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50个、2个农民用水专业合作社。三是建立管护机制。把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纳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作为乡镇水利工程管水组织,制定章程,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四是抓好工程维修养护。充分利用水利发展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开展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水雨情测报系统、农业节水灌溉智能测报系统建设。五是落实工程管护措施。项目实施后将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移交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移交管护合同(协议)77份。六是强化监督管理。县水务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监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从健全管护责任、完善资金保障、创新管护模式、培养人才队伍,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继续完善。

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

姚安县水务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