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内公园管理的提案》,交由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公园建设及管护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底,姚安县建成区面积达5.15平方公里,公园及游园共计11座,公园绿地面积322273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03㎡/人,公园水体面积44573平方米;目前县城绿化管护交由我局管理的范围一部分聘请姚安县绿苑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进行管护,范围为宝城路、文兴路、南永公路、蛉荷大道花台,南入口湿地公园部分、梅葛广场片区、嘉荷苑周边草坪及街道护栏花箱,绿化公司管护相对于本单位通过劳务派遣聘请人员管理,专业性更强、管护标准更高、管护设备更齐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对绿化公司管护情况的监督,每季度进行考核,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直至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扣除相应的管护费用。本单位通过劳务派遣人员11人直接管护的金秀谷公园、金荷公园、迎曦广场、湿地公园部分,以及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上的行道树、零星地段绿化养护,市政股工作人员定期巡查,督促管护人员高标准进行管理。目前,以上管护均存在管护经费保障不足,绿化管护设备不齐全,聘请人员工资偏低,专业性不强等问题。2024年年底由储备林项目实施新建的怀远公园、中央森林公园、黉学潭公园、金龟山公园、荷城华府旁苗圃、蛉荷大道南入口苗圃、县总工会外绿化区域以及零星路段绿化全部移交至我局管理,导致管护范围大面积增加,因财政困难,2024年财政下达我局绿化管护经费100万元,2025年县城需绿化管护经费200万元,但财政预算只下了50万元,2025年在绿化管护范围大面积增加的情况下绿化管护经费不但未增加反而大幅减少,导致管护资金不足问题更加突出,绿化管护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一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住建部《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及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公园管理办法》等,对县城绿化管护作出了具体要求。本单位严格按照绿化管理条例、公园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了县城绿化及公园广场的管理养护,保持园容整洁,水体清洁,绿化设施设备完好,环境优美;二是为了保障大家的安全,也守护好公园环境,在各个公园醒目位置均设置水深危险、禁止戏水、游泳、保护公园环境等警示牌,既警示市民远离危险水域,又呼吁大家爱护公园环境;三是我县已初步搭建智慧城管平台,依托数字化技术构建城市管理新体系。目前,受资金短缺制约,平台尚未全面建成启用,已安装的智能摄像头等感知设备暂处闲置状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积极向省州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加快完成智慧城管平台的建设。待平台建成投用后,将充分发挥智能设备实时监控、精准识别优势,高效抓取占道经营、违规倾倒垃圾、破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推动城市管理向智能化、精细化迈进;四是在经费保障不足的情况下,为确保市政设施安全稳定运行,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管理公司中国铁塔楚雄州分公司,实现路灯精细化管理。在路灯管护方面,中标公司配备专职维护队伍,对全县路灯进行每日巡检、故障抢修,确保夜间照明无死角;针对道路护栏设施管理,发生交通事故被损坏后,本单位及时派出人员进行处置,及时维修更换被损坏的设施。同时,城区公厕均有专人管理,负责卫生清洁,发现故障及时上报专人维修,保障市民使用环境整洁舒适。此外,市政设施除了专人巡查以外,还利用城管队员,环卫工人等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市政设施损坏,及时上报,本单位及时进行维修处置。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城市管理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参与,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促进姚安县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升。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