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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姚安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04007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量:33 | 发布时间: 2025/8/19 17:16:23
周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棚户区闲置土地开发利用的提案》,交由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自我县实施棚户区改造以来,根据省、州有关要求,结合姚安实际,2015年,我县对老旧小区的548户房改房、集资房进行改造;2016年对金荷公园片区及东片区进行征收,共涉及居民户625户,其中:房屋整体征收81户,原址拆除重建、原址修缮改造544户。2017年至2018年对姚安县城东街片区、栋川中学片区、西园片区、百花冲片区四个片区房屋整体征收642户。2015年棚改区仍有政府大院11户,老干部局住宿区1户,图书馆住宿区1户,共计13户未签订装修补偿协议。2016年棚改区还有农村信用社、盐政管理所两家单位没有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017年棚改区栋川中学片区已不再征收。由于棚户区改造政策和方案的逐年调整,原来的拆迁规划未顺利实施完成,导致现存的规划区内的房屋征收安置和房屋拆除不彻底,近年来财政困难,难以支撑再次实施房屋征收和拆迁所产生的费用。同时,受建设用地指标影响,一些棚改地块未能及时报批及收储,给后续土地开发利用造成了难度。

二、棚改土地利用情况:金荷公园片区土地依托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建设了体育运动设施,原县医院及武装部区域建设了停车场及公园;栋川中学片区于2021年建设了怀远公园,于2023年建设了停车场;西园片区土地出让开发了商业区,由于受房地产低迷影响,二期土地还未建设;百花冲片区由于位置关系,至今未有效开发利用;东街平安街片区由于受房地产市场影响,未能开发利用。

三、由于近年来国家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调整,不再支持房屋整体拆迁及货币化安置,支持方向调整为老旧房屋的翻新加固改建,原来的拆迁规划未顺利实施完成,导致现存的规划区内的房屋征收安置和拆除不彻底,为下步土地开发利用带来了影响。同时,由于县级财政困难,大部分闲置土地不能用财政资金来建设公共基础设施,仅能依靠其他项目资金来建设相关设施。

因此,我局谋划了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共计争取到位资金20139.72万元,充分利用棚改闲置土地建设了一批项目:一是投资252万元实施启明街、启明路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完成了雨污水、供水、弱电管网埋设,铺贴青石板路面,安装路灯,环境面貌得到彻底改善;二是投资652.6万元实施了杨家巷片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完成了北正小区、杨家巷的雨污水、供水、弱电管网埋设工作,路灯安装工作,怀远街沥青路面铺设工作;三是投资1049万元完成了十字街片区提升改造项目,完成房屋除险加固122户,完成街道青石板路面铺设、府前街沥青路面铺设工作。四是投资320万元完成朱家村基础设施改造,完善村内道路、雨污水管网、供水、路灯及绿化设施。五是投资1500万元正在实施金荷公园扩建项目,新建篮球场4个,公共管理用房2栋,完善绿化等设施;六是投资5000万元正在实施迎晖路及支路道路建设工作。七是投资400万元正在实施第二幼儿园至蛉荷大道18米宽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八是正在谋划9000万元的二期实施项目。

四、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各责任单位,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和招商力度,确保棚改地块能得到有效利用。栋川镇人民政府及有关社区履行好属地职责,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加强与自然资源对接,解决土地报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棚改工作。对历年来棚户区改造后遗留的房屋,具备拆除条件的尽量安排资金拆除,对历年来棚户区改造后遗留的老旧小区房屋和居民户房屋暂时不具备拆除条件的,明确管理单位加强管理,从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协助姚安住建工作更好发展。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