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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姚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7号建议案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 访问量:4146 | 发布时间: 2023/9/11 14:42:18

鲁祥代表: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请求给予解决左门集镇建设用地保障》的建议案,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业务股室对建议案进行专题研究,实地到左门乡左门村委会了解情况,现将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据您反映具体内容为“对集镇建设用地需求出现困难,希望相关部门对用地方面进行调查,给予相关指标”的问题,实际了解为因您乡镇在发展农业发展过程中,部分设施农用地选址占用耕地,受耕地进出平衡指标的影响,无法保障农业设施的问题。

二、根据《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转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姚自然资通〔2020〕22号)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等文件要求,设施农用地备案审批部门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占用耕地需要落实进出平衡指标。

三、因我县近两年耕地流出面积较大,整改工作压力较大,且当前正值整改攻坚期,耕地进出平衡方案无有效耕地流入来源,导致全县选址占用耕地的设施农用地项目暂无法备案。

四、建议在设施农用地选址时避让耕地,同时避让各类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红线,尽量加大对村内空闲地和未利用地的充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以有效保障设施农业用地。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自然资源工作。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