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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姚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57号建议案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民政局 | 访问量:13362 | 发布时间: 2021/6/28 15:13:12
王林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落实全县11个红军烈士墓进行修复、管护的议案》的建议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姚安县红军烈士纪念场所共有6处,即:姚安县革命烈士纪念碑,栋川镇蛉丰村亦乐红军烈士墓、龙岗村观善街红军烈士墓,官屯镇马游村小尖山红军烈士墓,前场镇杨大村革命烈士墓,左门乡地索村革命烈士纪念碑。姚安县革命烈士纪念碑已于2020年投资260万元新建完毕,其余5处分散的红军烈士墓已于2012年投资70万元进行了修缮。

2020年,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姚安县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工作实施方案》(姚办字〔2020〕26号)中已明确红军烈士纪念场所的管理和维护主体职能部门是红军烈士纪念场所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在该方案“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职责”中明确:因姚安县烈士纪念场所分散,原则按照所在乡镇政府、村(社区)就近就便管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定期不定期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督查检查,并把此项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属地乡镇、村(社区)要落实责任到人,经常对烈士纪念场所内环境卫生整洁和良好秩序进行保洁和维护,随时做到干净整洁。为此,在下步工作中,我们民政部门和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力度,积极向上争取维修资金,配合各乡镇加大对全县红军烈士纪念场所的管理、维护。同时加强对党史、中国革命史、英烈事迹的学习,主动为纪念人员现场讲解英烈事迹,缅怀革命先烈、传承好红色基因。

感谢你们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姚安作出的贡献,衷心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878—5724930

此复


姚安县民政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