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宣、王悦芳、余守贵、鲁翠芝、罗军、周文富、彭家顺、宋颖鑫、周永寿、李勇、周文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建地索拉争么小二型水库一座”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地索拉争么小二型水库一座 ”建议是合理的。我局深知左门属典型的山区乡,区内山高、箐深、坡陡,气候差异大,水利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大部分小沟、小塘、小坝等“五小”水利工程,大多修建于50—60年代,由于受资金、技术等条件的影响,加之经多年的运行,大多已坍塌、损毁严重,水库、沟渠的建设,关系着山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对山区经济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鉴于建设小(二)型水库需要对水库上游地理、环境、生态、流域、产水量等因素进行充分论证,国家对小(二)型以上水库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加之项目区地处花椒园自然保护区,整个十三五期间,投资导向主要以大中型水库为主。十三五期间,以注册登记(2009年)为准逐年开展除险加固,暂无新建小(二)型水库项目指标。我局将时刻关注国家投资导向,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未列项实施前,还请你们给予理解与支持。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水利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姚安县水务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