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琼代表:
您提出的《在南永公路陶官屯与迎曦广场丁字路口路段设置红绿灯的建议》(第24号),交由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姚安县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姚安县新型城镇化发展专项规划》等,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努力建设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的“美丽县城”。
二、关于您提出的在南永公路陶官屯与迎曦广场丁字路口路段设置红绿灯的建议,我局将加强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接,先在南永公路陶官屯与迎曦广场丁字路口设置临时性红绿灯,之后将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规定,在充分调查路口的渠化组织、交通流量还有往年事故情况的基础上,核实路口是否满足安装红绿灯的几何条件、流量条件和事故条件,再综合考虑路口的区域位置、上下游间距等情况来安装红绿灯,做到统一规划、逐步实施。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协助姚安住建工作更好发展。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