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红亮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留地安置小区路灯建设的建议》(第22号),交由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姚安县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姚安县新型城镇化发展专项规划》等,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努力建设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的“美丽县城”。
二、关于你们提出的在留地安置小区建设路灯的建议,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政道路的路灯建设与管理,留地安置小区道路暂未纳入市政道路管护范围,留地安置小区路灯建设由该社区或小组自行建设。下一步我局也将充分征求社区和居民意见,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深入谋划留地安置小区路灯建设工作。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协助姚安住建工作更好发展。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