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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水务局对姚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1号建议案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水务局 | 访问量:331 | 发布时间: 2025/8/19 8:32:11
李维代表:

你提出的“河道治理项目中,群众青苗补偿未兑付的建议案”,问题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水利建设工作给予的关心和关注。你提出的建议案属于县政府安排的重点项目,主要通过整合县级农业农村、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资源,在巴拉鲊村赵家自然村实施“四位一体”项目,其目的是将赵家自然村打造成为一个乡村旅游示范村,项目的实施将极大改变当地人居环境,为美丽乡村建设注入新动能。

在此项目中我局主要负责赵家自然村段近1公里的河道生态治理,由于无资金来源,河道治理工程施工采取由施工方先行垫资建设,待下步资金到位后进行工程款项支付,同时在涉及临时征占地的问题上,官屯镇人民政府同意全程协调并由当地政府解决临时征占地费用,导致群众临时征占地的费用至今未解决,姚安县水务局深感歉意。

针对以上实际问题,我局已专题向县人民政府作了汇报并取得了县财政支持,安排了赵家自然村生态河道治理资金,考虑到群众的利益和当地政府财政困难实际,现将临时征占地的费用纳入项目建设总投资并及时进行兑付。在未兑付群众临时征占地费之前,还望村上给予全力支持配合,将属于我局实施并临时占用的各类青苗补偿费用准确统计并收集好涉及农户的相关信息,待条件具备时及时全额兑补到位。

感谢你对水利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姚安县水务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