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原不动产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废止,现公告作废。
证书号:云(2022)姚安县不动产权第0001122号,权利人:章体明、张丽,坐落:姚安县栋川镇青莲路嘉荷苑小区。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