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医保听公字〔2025〕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号)第四十一条以及姚安国政医院于2025年3月14日提交的听证申请,本机关决定于2025年3月31日15:00时,在姚安县医疗保障局公开举行姚安国政医院存在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的欺诈骗保行为一案的听证,本案利害关系人或其他有关人员有意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请携带身份证明文件于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5日与本机关联系。
联系人: 刘芬 联系电话:0878-5712499
根据本机关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参加数不超过 13 人。按照受理申请的时间先后确定参加人员,逾期申请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