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原不动产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废止,现公告作废:
证书号: 姚集用(1992)字第7028号,权利人:伍正文,坐落:姚安县栋川镇大龙口村委会朱下组。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