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姚安彬努娥图书店等7家经营主体,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我局执法人员在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该店所登记的住所实地核查,该经营主体在此地址不存在经营行为)。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决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上述经营主体对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姚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元谋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 0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