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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准予姚安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
来源: 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访问量:4400 | 发布时间: 2023/12/25 0:00:00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9月25日向姚安县行政审批局提出姚安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23年9月25日依法受理,经组织专家于2023年9月28日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评审(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于2023年12月14日收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报批稿复核意见,报批稿全文已在姚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期满5日以上,未收到任何公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第十条;《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六条;《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之规定,于2023年12月21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文书编号:姚行审决字〔2023〕118号),现予以公开。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