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进一步理顺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管理体制的要求,按照省级“职能职责整体移交、对外公共服务不断、业务办理顺畅、基金管理安全”的总要求及《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失业保险经办职能移交方案>的通知》和《姚安县失业保险经办移交方案》的规定,将失业保险经办、财务、稽核、档案等职能由姚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调整至姚安县社会保险中心。
一、移交内容:
1、失业保险参保扩面;2、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领金期间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领金期间死亡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金期间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助);3、一次性扩岗补助;4、失业保险稳岗返还;5、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补贴;6、失业补助金;7、价格临时补贴等业务经办。
二、移交时间2023年7月25日已全面完成移交工作,2023年8月1日起,相关业务将由姚安县社会保险中心受理。
三、业务办理地点:姚安县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窗口,社保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878-6015046
其他未尽事宜,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878-6015040。
特此公告。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