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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姚安县2021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7754 | 发布时间: 2023/1/10 8:56: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3月29日至5月31日对姚安县2021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相关部门和乡镇。围绕审计发现问题,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方案,目前已按审计报告要求进行了严格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姚安县人民政府尚未修订出台政府相应的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结合姚安县实际,县财政局根据《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征求了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意见后拟定了《姚安县非税收入征收奖励办法》,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于2022年8月8日审议通过了《姚安县非税收入征收奖励办法》,因《办法》涉及项目较多,且出台后要切实可行,为更进一步加强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确保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可持续性,目前县财政局正在修改完善《办法》和进行法律审查,待相关手续完善后印发实施。

2.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国有房屋出租租金减免政策。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涉及整改的6家单位已及时退回国有房屋出租租金和签订延长国有房屋出租租金减免协议。今后,姚安县将加强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新冠疫情下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切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确保政策落地见成效,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姚安县融媒体中心到期未清退向企业收取的工程质量保证金8850元。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融媒体中心已及时按照审计要求清退工程质量保证金8850元。今后,姚安县将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和主动服务企业,加强建章立制,强化制度约束,突出抓好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贯彻落实,严格执行规定,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年初收支预算编制不实。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姚安县已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在今后年度编制年初预算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准确计算县级财政收入和上级补助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幅和可用财力,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实事求是编制年度收支预算,确保年初预算真实、可行。

(三)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虚增预算收入。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1年,县交通运输局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县财政列入一般预算收入,经核实,该笔非税收入实际是县交通运输局项目结余资金,应作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由于资金属于2021年发生且执行,该笔资金无法退回。自2022年起,姚安县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管理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姚安汇泰置业有限公司及部分单位欠缴土地出让金。

(1)姚安汇泰置业有限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姚安汇泰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竞得位于姚安县城北片区姚安一中东面YACR2021-0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4119万元,一期土地出让金2059.5万元已按时付清,二期土地出让金2059.5万元未缴。经县自然资源局与该企业多次沟通,经双方协商,已完成问题整改。

(2)2018年至2021年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欠缴土地出让金1255.54万元。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该部分单位建设项目用地属于政府建设划拨土地,根据土地出让相关规定,应缴纳划拨土地出让金,由于单位无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困难形成欠缴,根据州审计局提出的建议,县财政在2022年6月25日前已积极筹措资金安排下达给县自然资源局专款用于补缴土地出让金,现已全部缴清所欠的土地出让金。

(3)调用预算单位和财政专户资金。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部分整改。为完成“保三保”稳收支防风险目标,县财政向单位调入资金部分未归还,县财政局经多方筹集资金,至2022年11月底已归还大部分单位借用资金,现还有部分余额未归还。目前,县财政已制定归还计划,将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归还调用单位剩余资金。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部分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低,资产闲置。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已相继对原县外贸公司房改房、原县城区合作商店改制剩余房屋门市部、原县太阳能器件厂改制剩余土地房屋、原县外贸公司办公楼等闲置资产作了公开处置。县财政局已聘请第三方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和统计,已全面清理完成,正在对清理出的闲置资产归类,符合条件的进行资产移交和评估,根据评估价格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依规按照国有资产处置规定适时有偿划转给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姚安县供销合作社未上缴房租收入。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对供销社的资产和权益作了明确规定,供销社的资产和权益为社有资产,属于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由各级供销社行使本级社有资产所有权。供销合作社依法享有社有资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或者为融资平台提供担保。根据以上相关各级文件规定划分,姚安县供销社的资产属集体经济组织,属于社有资产不属于国有资产,县供销社所收取的费用均用于社有资产的安全隐患排除和破损房屋修缮等,没有用于单位常规支出。

(五)其他方面问题及整改情况

1.用中央预算内资金质押贷款。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县城投公司已于2022年11月4日筹措资金归还信用社质押中央预算内资金贷款,质押中央预算内资金已原渠道归还。在今后工作中姚安县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发挥资金效益,吸取教训,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2.长期借用公立医院资金未归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毕。一是姚安县原国土资源局借用姚安县中医医院自有资金,县财政已下达资金给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已将资金归还县中医医院;二是县开投公司等三家平台公司借用县中医院自有资金,经县城投公司与县中医院协商,已完成整改。

二、审计建议及采纳情况

(一)审计提出的建议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学习贯彻力度,加强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按照兜牢“三保”底线政策要求,优先足额编制“三保”预算,确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到实处;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力,加强公共资金管理,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民生领域;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虚增、坐支财政收入行为,确保财政收支真实、完整。

2.切实采取措施做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姚安县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及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一系列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严禁违规举债,严禁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形成新增隐性债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3.进一步落实好“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措施。结合此次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姚安县人民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的全面跟踪检查,压实部门责任,进一步落实好“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措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宜居宜业环境;切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助企纾困,缓解实体经济经营困难,确保政策落地见成效。

4.加强国有资产和资源管理工作。建议姚安县人民政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等资产、资源清查盘活工作,摸清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家底,整合零星分散资产,规范房屋土地等资产、资源管理,深入挖掘存量、闲置资产价值潜力,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资产、资源使用效益,切实缓解财政压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二)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提出问题客观公正,审计建议针对性强,为姚安县今后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指明了方向,姚安县已诚恳悉心接受审计提出建议并认真整改落实,将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差距,真抓实干,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虚增、坐支财政收入行为,确保财政收支真实、完整;进一步落实好“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措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宜居宜业环境,确保政策落地见成效;不断加强国有资产和资源管理工作,盘活国有资源资产,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资产、资源使用效益;切实采取措施做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特此公告。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