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将《姚安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公告如下:
一、同意我局上报的《姚安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姚安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61.5516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1.31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2.1934公顷,住宅用地28.3017公顷(商品住房用地15.9133公顷,拆迁安置用地12.388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995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公顷;特殊用地(殡葬用地)3.7464公顷。
二、纳入供应计划的土地,定期研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重大项目用地、民生项目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姚安县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批准后,我局按国家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加强和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明确分工,抓好工作落实,保证土地供应计划顺利实施。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计划以及重大项目、急需建设项目需要,供地计划需调整的,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2021年楚雄州姚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行政区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
用地
|
住房用地 | 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 商品住房用地 | 拆迁安置房用地 | ||||||||
姚安县 | 61.5516 | 11.315 | 12.1934 | 28.3017 | 15.9133 | 12.3884 | 5.9951 | 3.7464 | |||
注: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中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 +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的“安置用地” + 公共租赁房中的"划拨"和"出让" + "限价商品房” |
2021年楚雄州姚安县住房供应计划表
行政区 | 供地总量 |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 商品住房用地 | 拆迁安置用地 | ||||||||||
保障性住房用地 |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 公共租赁房 | 限价商品房 | |||||||||||
合计 | 存量 | 增量 | 廉租房 | 经济适用房 | 廉租房 | 经济适用房 | 中小套商品住房 | 划拨 | 出让 | |||||
姚安县 | 28.3017 | 19.3357 | 8.9660 | 15.9133 | 12.3884 | |||||||||
注:该表是附表1中的住房用地的分表,该表的供地总量要求等于附表1的住房用地小计数。请注意逻辑关系。 |
2021年楚雄州姚安县国有建设用地季度供应计划表
行政区 | 合计 | 季 度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房用地 | 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 商品住房用地 | 拆迁安置房用地 | |||||||||
姚安县 | 61.5516 | 一季度 | 4.5924 | 2.1724 | 2.4200 | 5.3416 | ||||||
二季度 | 1.3311 | 1.1334 | 6.1000 | 6.1000 | 0.6535 | |||||||
三季度 | 9.0400 | 7.9133 | 7.6409 | 0.2724 | ||||||||
四季度 | 9.9839 | 2.0200 | 9.6960 | 9.6960 | 3.7464 | |||||||
小计 | 11.3150 | 12.1934 | 28.3017 | 15.9133 | 12.3884 | 5.9951 | 3.7464 | |||||
注: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中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 +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的"总量" + 公共租赁房中的"划拨"和"出让" + "限价商品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