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将于6月7日-6月9日进行,为保证全县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确保2021年全县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现将我县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高考期间(6月7日-6月9日),禁止在考场周边地区和学校、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下列行为:
(一)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活动和其它产生高噪声的生产、经营、娱乐活动(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除外)。
(二)公共场所娱乐、集会等活动。
(三)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机动车辆城区鸣笛。
二、6月7日—9日,姚安县第一中学周围200米范围内,全天候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大中型货运车辆(渣土车、商砼车、沙石车等)运输和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三、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欢迎社会各界举报和投诉破坏考试环境、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12369。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