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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表(第二十三批办理情况)
来源: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 访问量:15192 | 发布时间: 2021/5/26 9:57:56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YN202104290029

楚雄州姚安县太平镇豹子箐采石场违规占用林地超范围采石、造成水土流失;该石场将弃土、石料堆积在河道内,致使下游水库淤积。

姚安县

生态、水

1.太平镇豹子箐采石场违规占用林地。2021年4月20日,县林业和草原局日常监管时,发现豹子箐采石场违规占用林地,经核实,该建设项目超审批范围使用林地3.084公顷(约46.26亩),其中东北方山体滑坡除险造成超范围面积0.9公顷(约13.5亩)。

2.太平镇豹子箐采石场违规超范围越界采石。2021年2月底,姚安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第三方技术单位对全县的砂石场矿山开展年度实地核查工作时发现,姚安县太平镇摆依村豹子箐石场在2021年1月进行修建边坡和安全平台过程中部分区域发生边坡滑坡,形成超出矿区批准范围,超出面积为2737.39平方米(约4.1亩)。

3.太平镇豹子箐采石场将弃土、石料堆积在河道内,致使下游水库淤积。经现场核实,由于高速路建设对砂石料要求较高,砂石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弃土和废料。弃土及废料堆积在箐沟,位于豹子箐上游,该箐沟上游没有泉水、长流水,在雨季时,会产生采矿区域的降雨积水,为了达到雨季排水需求及防止水土流失的发生,在摆依村豹子箐石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时,在位于弃土场下游建设长36米、高6米拦渣坝坝一座,防止弃土雨水冲击弃土淤积河道,并在弃土堆放场下埋设直径70cm预制混凝土涵管230m,在采矿区及弃渣场外围修建910m浆砌石排水沟至拦渣坝下游,用来排出雨季产生的上游汇水,因项目刚投入运行,石场下游未见砂石等淤积河道情况,未对下游长箐河水库产生影响。

部分属实

1.对太平镇豹子箐采石场超范围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已于2021年5月1日将采石场超范围违法占用林地情况移送姚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立案侦查办理,2021年5月1日姚安县公安局批准立案侦查;同时向业主下发通知要求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将人员及机械撤出施工作业区;涉及超范围部分需继续使用林地的,待姚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案件侦查办结后,及时补办林地征占用手续,待取得许可批准文件后方可复工开工建设;涉及超范围部分若不继续使用,须于2021年7月30日前恢复森林植被。2021年5月7日,姚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完成调查取证、现场指认等工作,案件侦办正在推进中。

2.对太平镇豹子箐采石场违规超范围越界开采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3月10日到实地核查,并告知矿山矿业权人立即停止越界开采行为,并对发现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2021年4月25日向矿山下发了《责令停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矿山立即停止越界开采违法行为,退回到矿区批准范围内进行开采,并对其越界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于2021年5月7日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21年5月13日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3.太平镇豹子箐采石场将弃土、石料堆积在河道内,致使下游水库淤积。姚安县水务局向采石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采石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限时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完善挡碴墙、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等措施。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加强对项目“三同时”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接受相关监督单位的检查,认真做好整改工作。5月13日,砂石场在弃土场下游构筑简易坝体(由于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拦砂坝部分建设用地处于超审批范围,须在进行林业部门审批林地手续后开始建设)拦挡弃土砂石。

目前,砂石厂正在按照水务、自然资源、林草部门的整改要求落实整改工作。

未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