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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轻便)两轮摩托车管理的通告
来源: 姚安县公安局 | 访问量:8413 | 发布时间: 2021/4/27 8:43:33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为确实贯彻落实好电动(轻便)两轮摩托车落户上牌便民、利民、惠民工作举措,进一步加强规范电动两轮摩托车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的管理,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牌登记要求:2019年4月15日以后生产、购买的所有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必须登记注册上牌后才能上道路行驶。请各位车主按照相关要求,备齐上牌登记资料(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交强险证明),到姚安县政务中心一楼交警窗口登记上牌。

二、驾驶要求: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均需申领驾驶证方能驾驶,电动两轮摩托车需持有D或E类驾驶证,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需持有D、E或F类驾驶证。

未按规定登记注册上牌的、未申领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驾驶车辆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敬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