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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直报系统中核销“1·31”生产安全事故的公告
来源: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 访问量:12868 | 发布时间: 2021/4/9 8:37:22

2021年1月31日14:08许,楚雄州蓝盾民用爆炸物品服务有限公司姚安分公司在楚大高速扩容工程姚安段六标段15号抗滑桩孔进行放炮作业时操作不当发生事故,事故导致1人死亡,1人轻伤。

事故发生后,姚安县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月31日16:17许向姚安县县委办、政府办和州应急局呈递事故快报。2021年2月1日将该事故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2021年1月31日,姚安县公安局下达“立案决定书《姚公(治)立字〔2021〕1号》”,将姚安县“1·31”事故作为“重大责任事故案立案侦查”。

根据《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实施细则》要求,现拟将该起事故核销,如有不同意见请向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电话:0878-5713299。公告时间:从2021年4月8日—4月15日。

特此公告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