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以(楚发改农经〔2020〕219号)文批准建设,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第十一条之规定,现将姚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予以公示:
一、使用林地单位:姚安县水务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姚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水池、水厂。
四、项目建设地点:姚安县栋川镇白龙寺村委会,海子心村委会大山脚小组,蜻蛉村委会右所冲二组,仁和村委会外大屯三组、孙一组;太平镇太平村委会周明庄三组,白石地村委会上庄五组,拉地冲上村一、二组。
五、拟使用林地情况:拟使用林地总面积0.0993公顷,使用林地性质为永久征收。按地类分:乔木林地0.0308公顷,一般灌木林地0.0605公顷,宜林地0.0080公顷。
六、林地权属:姚安县栋川镇白龙寺村委会集体0.0180公顷,海子心村委会大山脚小组集体0.0080公顷,蜻蛉村委会右所冲二组集体0.0033公顷,仁和村委会外大屯三组集体0.0020公顷、孙一组集体0.0035公顷;太平镇太平村委会周明庄三组集体0.0020公顷,白石地村委会上庄五组集体0.0020公顷,啦地冲上村一、二组集体0.0605公顷。
七、拟使用林地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由当事双方签订的《姚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征收占用林地补偿协议》约定金额兑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
监督电话:0878-5712667 0878-5722188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