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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 (第12期)
来源: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访问量:758 | 发布时间: 2025/8/25 15:51:46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第12期)
                                                          
序号 食品抽检基本情况 原因排查
行政相对人
信息
启动核查处置情况
监管部门采取
控制措施情况
企业采取措施 企业整改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备注
食品名称/规格 抽样单编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及所在地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及所在地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1  红糖  XBJ25532325721230133  2025/01/10  二氧化硫残留量
名称:姚安县杨鹤自选超市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光禄镇龙华路龙翔街 
名称:/
住所:/
2025年姚安县县级食品抽检计划
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食品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严。
名称:姚安县杨鹤自选超市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光禄镇龙华路龙翔街
 
任务领取时间:2025-05-28
启动时间: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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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时间: 2025-06-16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5-08-13
结案时间: 2025-08-13
处置单位: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楚姚处罚〔2025〕77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60元;
2、并处罚款1500元。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   

2  麦饼 XBJ25532325721230138  2025/04/27  柠檬黄
名称:姚安县光禄明丽饼屋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光禄镇光禄街 
名称:/
住所:/
 2025年姚安县县级食品抽检计划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相关规定,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
 名称:姚安县光禄明丽饼屋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光禄镇光禄街
 
任务领取时间:2025-05-30
启动时间: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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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时间: 2025-06-13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5-08-13
结案时间: 2025-08-13
处置单位: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楚姚处罚〔2025〕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九条“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食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至(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食品小作坊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予罚款3000元。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    并案
3  夹沙饼 XBJ25532325721230139   2025/04/27
 
柠檬黄
名称: 姚安县光禄明丽饼屋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光禄镇光禄街 
名称:/
住所:/
 2025年姚安县县级食品抽检计划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相关规定,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
 名称: 姚安县光禄明丽饼屋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光禄镇光禄街 
 
任务领取时间:2025-05-30
启动时间:2025-06-04
/ / / 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楚姚处罚〔2025〕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九条“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食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至(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食品小作坊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予罚款3000元。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