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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 (第10期)
来源: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访问量:287 | 发布时间: 2025/8/13 9:52:49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

(第10期)


食品抽检基本情况 原因排查 行政相对人
信息
启动核查处置情况 监管部门采取
控制措施情况
企业采取措施 企业整改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备注
食品名称/规格 抽样单编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及所在地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及所在地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1 食荚豌豆  XBJ25532325721230010  2025/04/16  烯酰吗啉
名称:姚安县天美蔬菜销售店
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美天农贸市场 
名称:/
住所:/
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 2025年云南楚雄姚安县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购进食用农产品质量把关不到位。  名称:姚安县天美蔬菜销售店
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美天农贸市场 
任务领取时间:2025-05-20
启动时间: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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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时间: 2025-05-27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5-08-11
结案时间: 2025-08-11
处置单位: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楚姚处罚〔2025〕74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食荚豌豆)的违法行为。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现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减轻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32.8元;
二、并处罚款300元。
罚没款合计332.8元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   
2 香蕉   XBJ25532325721230003   2025/04/14  噻虫嗪 名称:姚安县农夫果园水果店(个体工商户)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华联超市后门4号商铺 
名称:/
住所:/
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2025年云南楚雄姚安县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购进食用农产品质量把关不到位。  名称:姚安县农夫果园水果店(个体工商户)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华联超市后门4号商铺
 
任务领取时间:2025-05-19
启动时间: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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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时间: 2025-06-04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5-07-25
结案时间: 2025-07-25
处置单位: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楚姚处罚〔2025〕61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香蕉)的违法行为。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现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减轻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33.00元;
二、并处罚款:300.00元。
罚没款合计:333.00元(大写:叁佰叁拾叁元整)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  
3 豇豆   XBJ25532325721230044   2025/04/20  噻虫嗪 名称:姚安绿缘农产品配送中心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美天农贸市场 
名称:/
住所:/
 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 2025年云南楚雄姚安县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购进食用农产品质量把关不到位。  名称:姚安绿缘农产品配送中心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美天农贸市场  
任务领取时间:2025-05-22
启动时间: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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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时间: 2025-05-28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5-08-11
结案时间: 2025-08-11
处置单位: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楚姚处罚〔2025〕75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二) 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豇豆)的违法行为。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现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减轻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50元;
二、并处罚款300元。
罚没款合计350元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   
4 豇豆    XBJ25532325721230080  2025/04/21   
克百威
名称:姚安谢英蔬菜店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美天农贸市场
 
名称:/
住所:/
 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 2025年云南楚雄姚安县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购进食用农产品质量把关不到位。 名称:姚安谢英蔬菜店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美天农贸市场
任务领取时间:2025-05-23
启动时间:202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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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时间: 2025-06-13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5-08-08
结案时间: 2025-08-08
处置单位: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楚姚处罚〔2025〕71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违法行为。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豇豆)的违法行为。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现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减轻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50元;
二、并处罚款300元。
罚没款合计350元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