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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智卉花卉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来源: 姚安县审计局 | 访问量:5344 | 发布时间: 2023/7/27 17:25:41

2023年第17号

(总第559号)

(2023年7月2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姚安县审计局于2022年10月24日至12月9日,对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智卉花卉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智卉花卉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到位1,590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500万元,省级转移支付资金1,000万元,上海市嘉定区对口支援资金9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县农业农村局拨入县兴姚农业投资公司智卉花卉建设项目财政资金1,590万元,支付智卉花卉建设项目工程款1,190万元,账面结存资金(银行存款)400万元。

姚安县智卉花卉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程造价1,588.41万元(一期1,498.34万元,二期90.07万元),下步待支付工程款398.41万元(一期398.34万元,二期0.07万元),项目完工实际结余资金1.59万元。

姚安县智卉花卉基地建设工程由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县兴姚农业投资公司组织实施,建设地点位于县草海工业园区,项目分为一期土建(含水肥系统)建设和二期水肥一体化相关设备安装工程。通过公开招标,一期土建工程由元谋中远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二期水肥设备安装工程由云南涵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两期工程统一2022年10月12日验收,2022年3月29日移交姚安县智卉园艺有限公司,正式投入使用。

姚安县兴姚农业投资公司2021年7月26日与姚安智卉园艺有限公司签订的《姚安县智卉花卉基地租赁协议》,花卉基地建成后租赁姚安智卉园艺有限,租期2022年1月1日至2036年12月31日。第一期租期从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按总投资1590万元9%应收取租金143.1万元。

姚安县兴姚农业投资公司2022年5月30日收到第一期租金143.1万元,账面收益率9%。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止,支付县智卉花卉项目费用75.23万元,扣除费用后姚安县智卉花卉基地项目实际净收益67.87万元,实际收益67.87万元,占投资额1,588.41万元4.27%,预期以后年度可分配净收益78.97万元,收益率4.97%。

审计结果表明,县农业农村局县智卉花卉建设项目按规定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对工程建设能按建设进度等有效控制;资金来源合规,工程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会计资料和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财务状况及工程情况。但审计调查发现还存在多收取施工企业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应缴未缴非税收入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收取施工企业工程质量保证金5.88万元

(二)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04.2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上述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2年12月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对以上(一)多收取施工企业工程质量保证金5.88万元问题,责令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县兴姚投资公司作退回施工方处理;对(二)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04.29万元问题作收缴县级财政处理;

对以上问题要求县发改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必须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姚安县审计局。

(二)审计建议:

1.加强各项资金核算和管理。根据资金来源和性质进一步细化部分科目明细,对竣工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清理后按财政管理要求及时足额上缴,对收益分红资金使用情况跟踪问效,确保发挥社会效益。

2.加强扶贫资产租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产业扶贫资产收益租金收入及主要成本辅助台账,为管理决策及时提供准确、完整信息,对欠缴租金企业加大清收力度,确保资产租金及时征缴,对确实难以收回租金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追缴。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审计公告时止,上述审计发现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按审计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04.29万元问题于2023年7月14日转缴县级国库,多收取施工企业工程质量保证金5.88万元问题于2022年12月28日转退云南涵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并采纳了上述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