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审计信息   > >  审计结果公示
姚安县2022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结果
来源: 姚安县审计局 | 访问量:12924 | 发布时间: 2022/5/5 15:21:09

姚安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18号

(总第532号)

(2022年5月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审办通〔2021〕17号)的要求,姚安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26日至10月25日,对姚安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9月底,姚安县共收到新增财政直达资金42997.77万元(中央41618.81万元、省级2835.96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2008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0709.6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80.14万元。已分配42802.66万元,未分配195.11万元,分配进度达99.55%。资金到达后,姚安县财政局第一时间下达分配,确保资金第一时间到达预算单位,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资金拨付和使用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直达资金拨付方面

1.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1951.01万元。

(二)直达资金使用方面

2.以拨作支346.3万元;

3.资金结余98.33万元未上缴财政;

4.部分项目进度缓慢。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对上述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1年10月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作如下处理:

对第(二)1.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1951.01万元的问题,责成姚安县财政局今后应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严格按照《云南省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拨付直达资金,不得将资金直接支付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对第(二)2.以拨作支346.3万元的问题,责成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各乡镇尽快兑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今后应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受益对象,并据实导入直达资金监管平台。

对第(二)3.资金结余98.33万元未上缴财政的问题,责成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60日内将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补助结余资金98.33万元上缴县财政。

对第(二)4.部分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责成姚县农业农村局、姚县教育体育局、姚县中医院加快项目进度,加快直达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根据审计情况,姚安县审计局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议县财政加强直达资金监督,强化日常监管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重点监管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等方式人为拉高支出进度。二是建议县财政在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直达资金后,根据实际需要资金数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并导入监控系统,对直达资金单独测算下达,明确资金用途,并及时足额调度直达资金库款,保证直达资金支出。三是建议县财政积极与各单位部门对接,督促各单位加快项目进度,促进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姚安县财政局、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姚安县中医院、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进行整改,对审计建议及时予以采纳,并分别于2021年12月,2022年1月,2022年2月,2022年3月,书面向我局上报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审计整改作出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