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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来源: 姚安县审计局 | 访问量:16513 | 发布时间: 2021/12/30 15:31:28


姚安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22号

(总第514号)

(2021年12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姚安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8日至6月25日,对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省州关于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2020年)的安排部署,姚安县结合本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际,印发了《姚安县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18—2020年)》《姚安县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将重点工作任务、工作内容落实到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

(一)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2018—2020年,姚安县共筹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33410.8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 539.49万元、省级财政资金7 685.19万元、州级财政资金1 196.6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4532.57万元,其他资金8 456.93万元。截至2021年5月31日,实际支出32 998.66万元,其中:用于农村垃圾治理1 010.49万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 302.93万元;农村“厕所革命”929.26万元;村容村貌提升改造18 435.13万元;巩固农村饮水安全等其他支出11 320.85万元。结存412.17万元。

(二)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

1.村庄规划编制。2012年姚安县全面完成77个行政村总体规划和1568个自然村建设规划。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期间,启动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采用“多规合一”的编制方法,统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严格保护自然村庄空间生态环境,加大力度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修编完成了2个特色村庄、7个美丽乡村、3个城增村减、4个省级农危改示范村、7个易地扶贫搬迁点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县9个乡镇建立了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村级组织及村民发挥主体作用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网格化管理制度。

2.村容村貌提升。围绕农村人居环境1档标准8项要求,姚安县677个自然村全部达到一档村庄标准,全面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建制村道路硬化率达到100%,自然村进村入户道路通畅率达到100%;全县创建省级卫生乡(镇)4个,达到创建比例50%的目标任务;创建省级卫生村62个,创建比例达80.5%,超过40%的目标任务。2018—2020年完成575户农村危房改造,完成294株二级古树名木挂牌。

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18—2020年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在弥兴镇、前场镇建成垃圾热解站2座,在栋川镇蛉丰村委会、光禄镇草海村委会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和低温碳化处理资源化再生利用试点,建垃生活圾低温碳化处理场2个。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8—2020年改建姚安县污水处理厂,新建姚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姚安县前场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收集管网15.8公里,建成村庄生活污水氧化塘19个,覆盖7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得到管控,生活污水乱泼乱倒减少。完成《姚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2020年完成对全县77个行政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5.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18—2020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任务378座,完成523座,乡镇镇区公厕、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造提升任务26座,完成乡镇公厕12座,旅游厕所17座、行政村公厕44座。至2020年全县共有农村公厕309座,其中:行政村公厕77座,自然村公厕232座,9个乡镇实现了乡(镇)镇区2座以上无害化公厕、77个村委会所在地实现有1个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厕的目标。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的问题

1.项目闲置

2.部分村垃圾随意堆放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的问题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进度缓慢

2.姚安县海波生猪养殖基地污水直接排放到东山大沟

(三)农村“厕所革命”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公厕未开放

(四)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报账资料不完善

2.项目资金结余29 956.54元未上缴财政。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对上述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1年7月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作如下处理:

对第(一)1.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项目闲置的问题,责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尽快协调将项目投入使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对第(一)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部分村垃圾随意堆放问题,责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栋川镇人民政府竹园村委会按照垃圾处理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管理,提高设施使用效益。

对第(二)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进度缓慢问题,责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对第(二)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姚安县海波生猪养殖基地污水直接排放到东山大沟问题,责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姚安县海波生猪养殖基地整改。

对第(三)1.农村“厕所革命”方面部分公厕未开放问题,责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栋川镇、光禄镇相关村委会按要求开放公厕。

对第(四)1.其他方面项目报账资料不完善问题,责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左门乡人民政府整改完善项目报账资料。

对第(四)2.其他方面项目资金结余29 956.54元未上缴财政问题,责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光禄镇光禄社区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资金结余29 956.54元上缴县财政。

(二)根据审计情况,姚安县审计局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项目实施单位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纠偏扬长,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跟踪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二是乡镇和县级部门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建管并重,充分发挥项目公共社会效益。三是乡镇加强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实时更新完善,并切实执行管护制度,从源头上管控农业污染。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改变垃圾乱丢、粪草乱堆、污水乱倒、畜禽乱放的陈规陋习,教育发动群众定期自发开展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主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提高群众参与率,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四、审计问题发现的整改情况

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己督促各相关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进行整改,审计建议及时予以采纳,并于2021年11月书面向我局上报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