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3号
(总第456号)
(2020年3月1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年11月8日至11月29日,姚安县审计局对姚安县海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姚安县海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姚安县水务局《关于姚安县海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姚水复〔2017〕135号)批复建设,工程规模: 同意工程正常蓄水位维持现状水位,总库容按50年一遇洪水重现期计算。水库除险加固后校核洪水位为1858.41m,总库容为10.25万m3,正常蓄水位1858.40m,正常库容10.23万m3。根据泥沙分析计算确定死水位为1855m,死库容为5.32万m3,相应兴利库4.91万m3。审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63.85万元。资金筹措:工程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项目施工图由云南昆明云鼎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由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由云南兴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由云南卓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监理。
审计结果表明,姚安县海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立项、审批、竣工结算等手续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工程签证齐全,会计资料和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工程财务状况及工程情况,但还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0.1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依法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建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严格按工程档案要求立卷归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姚安县水务局已严格执行审计决定,并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