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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光禄古镇旅游景区连接线建设项目第二合同段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来源: 姚安县审计局 | 访问量:6759 | 发布时间: 2020/3/13 14:38:22

2020年第2号

(总第455号)

(2020年3月1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年6月28日至10月12日,姚安县审计局对姚安县光禄古镇旅游景区连接线建设项目第二合同段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项目经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光禄古镇旅游景区连接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姚发改社会〔2015〕15号)和《光禄古镇旅游景区连接线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批复》(姚发改工交〔2016〕204号)批复建设,批复建设内容及规模:15.53公里旅游公路改建及其附属工程。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9800万元,其中:第四批专项建设基金4100万元,自筹6330万元,融资19370万元。为县级公路建设配套资金和融资。

项目可研由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工程施工图由云南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工程量清单和拦标价由昆明中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通过采用竞争性磋商,由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工程由云南路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负责工程监理,履行监理责任。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小城镇开发和生态农业旅游的发展,创造了便捷快速的交通环境,促进了光禄古镇旅游业的发展。该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结算等过程手续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结算基本能按照国家的有关造价管理规定进行,但存在施工图未经审查擅自施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未按规定交存农民工保证金、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1.施工图未经审查擅自施工;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

3.姚安县光禄古镇旅游景区连接线建设PPP项目,未按规定交存农民工保证金。

(二)工程结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41.9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鉴于姚安县交通运输局与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作项目已进行砍工结算,施工合同已终止,次此审计不作处理,但姚安县交通运输局在今后工作中应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建设程序,不得再有类似情况发生。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依法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建议:(一)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资料的同步管理工作。(二)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加强对施工单位竣工资料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三)加强施工签证的审核及管理,确保签证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止至公告之日,姚安县交通运输局已严格执行审计决定,并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