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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大河口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姚安县教育局 | 访问量:5142 | 发布时间: 2019/10/29 18: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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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姚安县大河口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姚安县大河口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以“质量立校”为目标,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线,以课堂教学、教师队伍建设为基本点,坚持求真、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努力开拓教学新思路,创新教学新模式,营造教学发展新优势,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和学生的全面发展,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现代教育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实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我乡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思想,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管理理念,把学校德育工作放在各项教育工作的首位,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一是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德育网络,拓宽德育工作的思路和载体,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认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每年初,各学校与教职工签订师德承诺书,每年底,中心学校均对全乡教职工开展师德师风民主测评活动;三是各学校均充分认识到加强德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德育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生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创新学校德育工作机制,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水平;四是各学校大力宣传中央、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通过组织学生举行升旗仪式、开主题班会,举办演讲、道德实践活动等,大力弘扬和培育中小学生优良的思想品德,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五是按照各级党委要求,在全乡教育系统开展了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及“忠诚、干净、担当”系列实践教育活动,切实转变党员教师工作作风;六是积极开展“文明学校”、“先进学校”创建工作。

2、我乡始终把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提高普及程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中心,切实采取六条措施,不断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一是加大对《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和普及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落实“包保”制度,及时向未按规定入学和辍学儿童少年的家长或监护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督促其子女入学或返学;三是多方争取资金,加大投入,完善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四是实行学校领导挂校联系制度,完善流失学生情况报告制度;五是加强教育督导、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六是建立和完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长效机制,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学生“就学难”的问题。

3、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机遇,积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购置各种教学设备,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全乡各小学均衡发展。一年来,全乡教育系统争取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的总投资为124.86万元(其中投资了对大梨树小学护坡坎建设,涟水小学综合楼动工建设中,大河口小学围墙建设、荒坡改造,麂子小学围墙建设、厕所新建,大白者乐小学、大火房小学厕所改造。)全乡小学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了夯实,办学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

4、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我们始终以“提升质量、效益明显”为总抓手,确立了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突出以教学为中心,以提高质量为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好学校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和常规管理工作。同时加大对教学五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各种管理制度,推进了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走科学化的进程,保证了全=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抓质量的同时,借助“一师一优课”平台,扎实开展镇级教研活动,以教研促教改,以教改促教学,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2017学年,小学六年级60人升学考试,被姚安一中初中部录取8人,录取分数线为192.5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大河口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大河口中心学校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大河口中心学校2018年度收入合计11152220.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22220.78元,占总收入的9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30000元,占总收入的2%;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0.46%,主要原因是教育扶贫加大了对学生的资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大河口中心学校2018年度支出合计10130989.36元。其中:基本支出9783605.36元,占总支出的96%;项目支出347384.00元,占总支出的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47%,主要原因是教育扶贫加大了对学生的资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大河口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1106.5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45%,主要原因是加大学校基本建设投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大河口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738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82.42%,主要原因是教育扶贫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义务教育均衡迎接检查,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墙体亮化美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大河口中心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536.5.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0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国家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5360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大河口中心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86.00元,支出决算为17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都安装排在学校食堂。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6元,下降4.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6元,下降4.8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都安装排在学校食堂。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7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考核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大河口中心学校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姚安县大河口中心学校资产总额4790180.71元,其中,流动资产2498050.09元,固定资产2052130.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400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0104.5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96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姚安县大河口中心学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700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700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和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姚安县大河口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