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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太平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姚安县教育局 | 访问量:3926 | 发布时间: 2019/10/29 18:39:31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姚安县太平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围绕“巩固一个基础(义务教育)、实现一个飞跃(幼儿教育)、打造一个亮点(山区教育)”的品牌发展思路,创新两个机制(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激励)、打造两支队伍(教师队伍,教育管理队伍)”的工作要求,制定完善全镇教育中长期发展目标,努力实现太平教育“硬件一流、队伍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质量一流”的目标,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为我镇教育横向追赶、纵向跨越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太平中心学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一是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学校德育教育基地,进一步完善学校德育网络;二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通过组织实施诚信教育和师德师风评估活动,认真落实《楚雄州教职工七条禁令》,师德师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紧紧围绕学校年级德育目标,针对不同年龄段特点,以重大节日活动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四是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两基”成果得到巩固和提高

为使“两基”成果在巩固中得到不断提高,一年来,太平镇中心学校紧紧围绕“提高普及程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中心,切实采取六条措施,不断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一是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普及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多方争取,增加投入,完善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三是积极开展“两免一补”资助工作;四是认真组织实施“三个一”工程,大力发展学校勤工俭学,增强学校办学实力,救助贫困学生;五是加强教育督导,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2、加强教研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年来,太平镇中心学校牢固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理念,不断加强教研教学工作,着力提升教学质量。一是大力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二是大力推广教育科研成果;三是认真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省、州、县举办的新课改培训;四是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五是重视选拔和培养骨干教师工作;六是认真做好课改工作,加强教学过程的五环节管理。

3、做好服务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各学校按上级要求,本着“稳妥可靠、节约开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认真编制预算,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支出的基础上优先保证学校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支出,再安排项目支出。公用经费的使用本着首先保证教育教学正常的开展,压缩招待费-,原始凭证合法,不弄虚作假。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总务工作,及时审批工资,积极完成部门预算、财政人员供养、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太平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太平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太平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965770.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25770.94元,占总收入的98.92%;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14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8%;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82692.88元,增幅达15.94%,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上级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太平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269906.78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3188.78元,占总支出的93.46%;项目支出866718元,占总支出的6.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2541328.72元,增幅达23.69%,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义教均衡发展迎检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太平中心学校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03188.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2159250.72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太平中心学校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671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382078.00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义教均衡发展迎检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全镇6所学校2018年义教均衡发展迎检、项目零星维修改造、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绿化美化等资金投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太平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95770.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704142.88元,主要原因分析为12月上级拨款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义教均衡发展迎检支出增加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86435.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8557085.6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6898.2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3651.99元、办公设备购置及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88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太平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00.00元,支出决算为2989.00元,完成预算的96.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89.00元,完成预算的96.4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业务工作检查减少,加之单位行之有效的财经纪律制度和内控制度严格实施,有效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11.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1.00元,下降3.5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业务工作检查减少,减轻了公务接待支出,加之单位行之有效的财经纪律制度和内控制度严格实施,有效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989.00元,占96.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8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89.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检查督查、教学研讨、安全督查、会议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太平中心学校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太平中心学校部门资产总额10766050.00元,其中,流动资产498257.00元,固定资产929558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72206.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05841.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72206.00元(原因为2017年决算时财务记账时无形资产土地价值纳入房屋建筑物资产的同时又将其记入无形资产,从而导致2018年决算时资产减少97220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642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642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和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姚安县太平镇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