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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光禄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姚安县教育局 | 访问量:3821 | 发布时间: 2019/10/29 18:27:30

目录

第一部分  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姚安县光禄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光禄中心学校的主要职能是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以教职工和学生的人生幸福和生命质量作为重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光禄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光禄中心学校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光禄中心学校2018年度收入合计5027650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976500.2元,占总收入的99.403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300000元,占总收入的0.5967%;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578385.37元,增加3.24%,主要是2018年12月人员工资调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光禄中心学校2018年度支出合计44458716.69元。其中:基本支出43802906.69元,占总支出的98.5249%;项目支出655810.00元,占总支出的1.47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1.36%,主要是2018年12月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及正常职务晋升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光禄各中小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502906.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08103.86元,主要是2018年12月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及正常职务晋升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0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9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光禄各中小学校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581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19440.00元,减少93.08%,主要是项目建设减少。2018年度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8年度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2500元用于雨露计划资助;70476元用于学前教育资助;100000元用于优秀乡村教师奖励;420000元用于中小学校改造提升;22834元用于光禄小学乡村少年宫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光禄中心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35882.69元,全年总支出44458716.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739%。与上年对比减少2.24%,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135882.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光禄中心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350元,支出决算为32991.00元,完成预算的98.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991.00元,完成预算的98.9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压缩接待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00.00元,下降0.3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元,下降0.30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压缩接待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2991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99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99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教育教学研讨、学校安全管理、学校管理、财务相关知识培训和账务处理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光禄中心学校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姚安县光禄中心学校资产总额47279699.42元,其中,流动资产10779295.51元,固定资产32462766.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03763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93640.3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393640.34元。拆除房屋建筑物3996平方米,账面原值6393640.34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119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和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姚安县光禄镇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