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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 | 访问量:17677 | 发布时间: 2023/1/12 9:39: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姚安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以年报形式报告如下。本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门内容。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政府信息,2022年调整公开《姚安县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制度规范,优化公开姚安县税务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等内容,更新机构职能信息1次,主动公开欠税公告2期,委托代征协议公告1期,公开县局部门动态54篇,公开县局文件8个,并同步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纸质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本局设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窗口标识、办理流程图,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受理登记表并规范记录。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姚安县税务局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每次政府信息公开前均严格填写《姚安县税务局信息发布(公开)登记及保密审查表》,并由办公室专人登记公开台账。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二是内容规范性情况。每次公开前均严格审核标题及正文内容规范、表格规范、图片规范、排版规范等内容,确保达到基层政府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二是依托办税服务厅平台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在办税服务厅的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开税收法规政策,努力让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一看就清楚、一办就满意。三是依托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网上发布,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泛性。四是依托全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主动公开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涉税事项和执法信息。2022年接到“12345热线转办事件3件,均及时认真办理回复,来电人均表示满意。

(五)监督保障。姚安县税务局高度重视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5月9日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关于调整保密(密码)委员会等26个行政类常设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姚税发202222号),进一步优化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召开2022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1次,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向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2次,办公室会议多次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指导,强化监督,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实体公开中,存在文本规格不够规范、痕迹资料收集整理不够及时完整等问题;二是政务公开的创新举措不多,公开方式仍不够多元高效,公开实效有待提升。三是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部分部门对本部门应公开的内容理解不够深,未及时提供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及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四是社会公众主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不高,主动前来咨询和查阅资料的较少,良好工作氛围还需进一步营造。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姚安县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进展。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经济社会发展与纳税人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为主要内容,加大税收政策和配套信息解读公开力度,提升姚安税务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二是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树立责任意识,确保文件公开属性能够准确界定,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信息公开时限延误。三是加强政策宣传。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姚安县税务局扎实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

2023年1月5日